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本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多,并连续、足额存款住房公积金:
(二)有采购合同和有关证明文件;
3.买房的总价格(不匹配费)有30%以上: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能力按照规定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五)同意申请住房抵押、住房保险或者证券质押;
6.住房抵押申请人必须出具担保人和有关的居住证:
七、借款人购买定期住房的,应当在房屋竣工前申请产权证书。由销售单位担保。
注:购房开发单位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