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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2021-11-06 10:24:29

财务360整理厦门商业贷款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策略,包括申请条件、处理方法、申请材料、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办理流程等。

  第一,申请的主题。

在厦门购买和处理的商品房贷款(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和公共转移贷款)尚未结清。

  二.适用条件

(一)原商品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品房贷款还款超过1年(含),无逾期贷款余额;

(三)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品房贷款的借款人或者其配偶;

(四)购房财产已在厦门土地产权证书上取得;

(5)在申请贷款的前六个月内,在本市充分存放住房公积金。在不同地点支付和存放住房公积金的工作人员和工人,不同地点住房公积金的余额应转移到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转换期间不支付未支付的款项,如果存在支付中止的现象,则可以将原存款地点的存款时间和本市的存款时间进行合并计算;

持有“金鹭人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军队干部、文化、教育、卫生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和留学生,可以从支付住房公积金的月份起申请转学贷款。

自雇军队干部在军队服役期间,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厦门市独立就业军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项帐户,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共转移业务贷款和业务转移贷款)的,按照申请人的转移贷款条件支付。

(6)良好的个人信用。个人信用报告中,个人贷款申请前两年的最长逾期期限不得超过3次(包括),累计逾期不超过6次(包括),如果逾期是由非借款人造成的,则不予考虑;

(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共转移贷款和商业转移贷款)没有余额。

  三.处理方式

受委托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业银行、厦门银行、中国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分行)营业网点的申请,由担保机构提供,可以申请厦门房地产担保有限公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

  四.申请材料

(一)厦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原件;

(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有效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借款申请人的结婚证(正本和复印件);在国外办理的结婚证原件应当提供使馆证明正本;借款人应当出具借款人的结婚证正本(格式由银行提供);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帐簿的主页和个人页(正本和复印件);

(五)个人征信委托书原件;

(六)外国人应当提供在城市工作的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在城市工作的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七)被调派的军队干部应当提供军转干部证书;文教卫生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应当提供市公务员事务局颁发的引进人才证书;留学生应当提供国事局颁发的厦门留学生工作证书;持有“金鹭人才卡”的人才应当提供金Her恩人才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要向“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福建省省委高级人才证书,由福建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

(八)经原贷款银行印章确认的“厦门土地住房证书”、“贷款合同”和购货合同(正本、复印件);

(十)房地产评估机构在有效期内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或者委托银行出具的房产价值确认书;

(十一)采用担保的,应当提供厦门购房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意向书。

  五.贷款比率和强制利率

(一)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收购总价的80%,总采购价格由采购合同的总价和评价书中的低值确定。

(二)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利率执行。

  六.贷款项目

(1)信贷限额不得高于下列限额:

(一)不高于按公积金贷款额计算公式计算的贷款额;

(二)商品房贷款余额不高于原余额;

(三)不高于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金额;

4、不高于贷款比例。

  (Ii)配额公式

公积金贷款额=(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x12×35%×贷款年)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整系数

其中,住房公积金的支付基础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当以第一接受方转移公共贷款的时间为依据。流动性调整系数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职工基金需要的不同条件而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配额调整参数。当贷款利用率低于75%时,参数为1.2,>75%,低于95%,参数为1,大于95%,参数小于100%时为0.8,大于100%时为0.6。贷款利用率连续三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内,.xmgj.gov.cn)查阅。贷款金额的计算是根据公积金中心在第一批受助人变更公共贷款时公布的系数计算的。。

  七.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下列期限:

(一)不得高于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控制自贷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起计五年内延长。二(包括)贷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为30年。

(二)原商品房贷款的剩余期限不得高于原商品房贷款期限。

  八.处理程序

(1)申请。借款申请人应当向委托银行提交申请材料;需要得到担保机构担保的,可以向厦门购房担保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2)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审核委托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

(三)签署合同并保证。

1、商业用房贷款以自有资金结算后,原商业银行贷款银行取消原抵押后,借款人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和与受委托银行的抵押合同,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厦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2.如果担保由厦门购房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贷款申请人应与委托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以及与厦门购房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

(4)审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委托银行寄出的资料后,应当通知受托银行放款;

(5)贷款。

(一)借款人用自有资金清偿原商品房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以转帐方式将贷款资金存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二)借款人申请厦门购房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的,受委托银行应当通过转帐方式将贷款资金转入担保机构的专用帐户。厦门购房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人结清原商品房贷款。原商品房贷款银行办理原商品房贷款注销登记手续后,贷款申请人和受托银行应当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转让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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