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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5年后只卖成品房 毛坯房将成历史

2022-07-09 11:20:31

记者从成都人民政府门户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十七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建成住房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到2022年末,成都市新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比例将达到100%。成都住宅产品结构由清水房向成品房的根本转变是全面实现的。此外,成都将推广成品住宅菜单装饰,为买家提供多种装修风格的选择。

目前,成都市商品房主要是清水房的建设模式,长期零散的二次装修在房屋交付使用后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废弃物、粉尘和噪声污染,不利于建筑节能减排和城市环境保护,不利于住宅建设质量的提高,因此加快竣工房屋的建设势在必行。、,制定了这一实施意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加快成品住房的开发和建设。

成都将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加快成都市住宅建设的发展步伐,构建“重点领先、梯度控制、全球发展”的成房发展模式。

实施意见的要求,从2017年到2020年年底,成都市新建商品房(三层以下低层住宅除外)和保障性住房的竣工面积比例将逐步达到中心城区(成都市高新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晋江区、庆阳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化区、龙泉区、青白江区、信都区、温江区、双流区、碧都区)的100%。郊区市县(建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琼莱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义县、浦江县)完成住房面积的比例逐渐达到80%。2022年末,成都市新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比例达到100%,充分实现了成都市住宅产品结构由清水房向成品房的根本转变。

在运行机制上,成都将完成住宅菜单装饰。开发企业应以菜单的形式为买家提供多种装饰风格的选择,以满足个性化的需求。完工房屋建筑面积小于五万平方米(含)的,菜单装饰方案不得少于二;竣工住宅建筑面积超过五万平方米的,菜单装饰方案不得少于三。

以下是成都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实施意见全文:

各区(市)县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业现代化建设的文件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性

竣工房屋是指在房屋竣工验收前,所有功能空间均固定或装修的房屋,所有管道、开关插座、厨房、卫生间设备均已安装到位,基本符合居住条件。

已完工的住宅施工实现了土建与室内装修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大大降低了施工垃圾、粉尘和噪声污染。推进住宅成品建设有利于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建筑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优化住宅产品结构,减少投资购买,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总体目标

From 2017 to the end of 2020,the proportion of finished residential areas in the new commercial housing(except for low-rise housing of three floors and below)and affordable housing in the whole city(Chengdu High-tech Zone,Chengdu Tianfu New District,Jinjiang District,Qingyang District,Jinniu District,Wuhou District,Chenghua District,Longquanyi District,Qingbaijiang District,Xindu District,Wenjiang District,Shuangliu District,Pidu District)has gradually reached 100%,and the proportion of finished residential areas in suburban cities and counties(Jianyang City,Dujiangyan City,Pengzhou City,Qionglai City,Chongzhou City,Jintang County,Xinjin County,Dayi County,浦江县完成住宅面积的比例逐渐达到80%。

2022年底,全市新开工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比例达到100%,充分实现了住宅产品结构从清水房向完工住房的根本性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我市建房技术标准。本文研究和制定了我市住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验收的相关技术标准,为成品住宅的建设提供了完善的技术保障。

(二)按照规划的要求,加快完成房屋的建设。根据成都市竣工住房年度建设计划(2017/2022)(详见附件),将竣工住房年度建设规划指标纳入新建土地建设条件,加强过程监督验收,确保竣工要求的落实。工程不严格按照土地流转和建设条件的要求进行竣工建设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将竣工验收报送备案。

(3)结合施工产业化,大力推进装配装修。在完成的住宅装饰工程中,积极推进标准化、一体化、模块化装修。鼓励整体式卫生洁具、厨房的模块化应用,以及集成顶棚、设备管线等工业生产方式的应用,住宅装修和组装率逐年递增,逐步取代住宅装修中的湿式操作,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和粉尘、噪声污染,提高环境和住宅装修质量。

(四)建立住宅竣工工程设计、申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验收一体化的建设管理机制。住宅装修工程的同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同步审核和归档。施工图检验机构应当将全部装饰设计纳入审查范围,经审核合格后,报主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竣工住宅建设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将民用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纳入统一的施工许可证和招标监督环节。装饰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分包合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将住宅装修和土建工程纳入统一的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主体工程与装修工程并行施工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隐患的监督检查,只有在模型合格后,才能完成住宅装修的施工模板。示范房(地板、截面)通过质量责任主体验收后,再进行装修工程建设;竣工住宅由住户承建,未被户接受或者不合格的住宅项目不予竣工验收。

四.业务机制

(1)对成品住宅实行绿色环保装饰。成品装修工程应采用绿色环保,具有质量认证文件,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材料、部件和设备。房屋装修工程竣工后,开发企业应当委托相应的合格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查。室内空气中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的浓度应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测试结果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加强住宅成品工程的质量保证。开发企业交房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房质量保证和住宅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应包括主要装饰材料、部件和设备的制造商信息、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室内空气质量检验报告、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住宅使用说明应包括住宅功能、设施和设备使用说明、维护和保养等。

(3)积极引导和鼓励开发企业对工程质量的潜在缺陷进行保险。如果开发企业针对项目的潜在缺陷对已开发的房屋进行了担保,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增加信用点作为良好质量管理能力的主要评价标准之一。

(4)完成住宅菜单装饰的实施。开发企业应以菜单的形式为买家提供多种装饰风格的选择,以满足个性化的需求。完工房屋建筑面积小于五万平方米(含)的,菜单装饰方案不得少于二;竣工住宅建筑面积超过五万平方米的,菜单装饰方案不得少于三。

(5)明确住宅装修成品的内容。房屋装修的内容、质量标准、所用零部件的品牌、型号和替代品牌,以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装修工程价格,应当在成品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

(6)实施住宅竣工信息公开制度。开发企业应当公布成品住宅建筑、单位、户型、装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信息、菜单装饰选择内容、品牌、型号和可选品牌、采用的装饰材料型号、质量和环保证书、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和开发企业现行资信等级等信息。

(七)完成住房工程时,应当建造实心模型房。示范住宅应真正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作为房屋交付的参考标准。示范房的保存期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8)竣工房屋的施工应记录资料。开发企业应如实将竣工房屋建筑相关信息录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并随时向买受人提供互联网查询。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住宅建筑建设综合协调促进机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带头,会同市住房管理、规划、土地、财政、税收、环保、财政等部门,建立竣工住房建设的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制定配套政策,及时研究和解决竣工住房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共同促进成品住房的发展。

(2)鼓励企业发展建房,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在完成房屋建设中采用装配式装潢方式的,将装配式装潢工程量计入单个建筑物的预制装配率,并享受相关的配套建设项目政策。

2.分别实施成品住宅价格和装修工程价格的定价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成品房时,应当按照一房一价的原则标明房屋的挂牌(申报)价格和装修工程价格,并标明价格。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的网上签字,应当分别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房屋价格和装修工程价格。

(三)完成住宅项目的装修工程费用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列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四)优先购买已完成住房的购房者,以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开发企业按照建设条件的要求,按比例建设住宅成品,或者按照竣工住宅模式积极开发建设未完成住宅建设所需的存量土地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给予良好的信用记录和信用点。

六.责任监督

(一)开发企业对施工质量负有主要责任。开发企业应主动适应建筑节能减排和房地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要求,积极提高成品住宅开发的质量管理能力,选择优秀的成品住宅建设管理能力、经验丰富的建筑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装修质量控制,严格组织和实施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装修环境保护标准,装修工程所涉及的材料和零部件应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

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成品住房质量的保修责任,投诉住宅产品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主动按照“住宅质量保证”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进行保证,不得推诿。开发企业开发的成品住房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或者市建设行政部门拒绝履行质量保证责任的,市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在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系统中,对信用记录不良,给予相应的处罚。

建筑总承包企业对开发企业负责,对成品房屋的总体施工质量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应选择装修工程分包单位,加强竣工住宅和装修工程的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确保竣工房屋建设的合格质量,认真做好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保修工作。建筑企业完成的住宅装修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存在拒绝维修问题的,应当在施工企业信用制度中注明不良信用记录。

(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质量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竣工住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监督和发展企业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成品质量保证责任,处理有关质量投诉。

行业协会在宣传和指导方面发挥着良好的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利用新闻媒体等平台,加大成品住宅的开发力度,促进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住房宣传质量,。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天后生效,有效期为5年。本政策适用范围为各区(市)县。

成都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1日

这个国家的其他城市也在加快他们的步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建成住宅的发展势头越来越突出。事实上,成都并不是唯一提出出售成品房屋的城市。

  北京

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员会宣布,公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建安置用房、自用商品房全部整修完成。

  上海

上海作为中国经济中最大的城市,在外圈需要新的商品房和100%的公共租房装修。

浙江(省)

2016年5月1日,“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发布后,浙江省建立了全装修住宅推广机制。

海南(省)

2017年5月22日正式发布“海南省商品房全面装修管理办法(试行)”,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海南将成为中国第一个全面实施商品房装修的省份。

河南(省)

2016年7月10日,河南省住房建设厅、省财政厅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建成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从2018年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市县将按照竣工住宅设计(不包括4层以下房屋和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单一住宅单元)开始建设商品房。

[地名][美国]南京

2017年8月8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组装建筑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到2020年,南京组装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以上,住宅住宅完工交付比例将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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