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0日起,西安可申请非地方基金贷款.如果西安市民在省内其他城市买房,或者在西安其他城市买房,他们可以申请非当地贷款。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推广非地方性贷款业务,是要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提高公积金的利用率,扩大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各地贷款自本月十日起施行。
住房公积金在不同地方的贷款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向陕西省非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职工工资。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职工在陕西省其他城市购房并在购房地申请贷款的,按照不同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全省各地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陕西省境内的留守职工应当在西安行政区域内购买自己的普通住房,有当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以申请其他地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非地方户口应当提供其本人或者其配偶在当地工作或者学习的有关证明;
(二)借款人应当在住房公积金存款所在地足额支付6个月以上(包括)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状况正常;
(三)经济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能力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四)借款人信用报告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无违约记录近五年,借款人及其配偶没有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存款地);
(五)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贷款规定。
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
贷款金额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贷款金额=(借款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存款余额)×多次(18倍)×存款时间系数。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贷款期间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包括)。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从次年一月一日起按照相应的利率水平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剩余年限,但对于剩余年限低于法定退休年龄10年的工人,可根据自己的申请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违约的偿还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