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pic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托资讯> 2016苏州首套房最新首付比例(10月3日起)

2016苏州首套房最新首付比例(10月3日起)

2021-03-09 10:32:15

2016年10月3日,苏州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差别住房信贷政策:

1.居民家庭第一次购买普通住房(即从未购买过的住房)。根据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有购房款记录的家庭,但申请贷款购买房屋时,没有实际有房屋的家庭、有住房贷款但没有购买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或者相应购买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30%调整为50%。

本意见适用于苏州市区(包括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