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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达州市购房补贴政策

2020-11-24 10:04:15

、大周财政局出台了《第一套自居商品房销售和管理规定》或《一般自居商品房补贴第二套改进条例》实施细则。《规则》为主城区80元住房权补贴制定了一套清晰的规则。

首先,购买补贴的对象、时间和申请的条件。

  补贴对象:在达州市主城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自然人。

      主要城区补贴范围:通川区东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朝阳办事处、西外镇、北外镇、莲花湖管委会,四川达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购买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2016年6月9日(网签合同时间)。

  申请条件:在达州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办理了房屋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必须需要房产证!才能申请!)

二、补贴标准

普通自住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建筑面积小于140平方米(不包括140平方米)的住宅。根据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的住房建设面积为80元/平方米补贴,每套普通自住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三.申请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正本);

(2)有效身份证件(检查原件);

提供房地产档案查询记录,用于购买第一套普通自住商品房或第二套改良普通自用商品房。

提供2015年6月10日至2016年6月9日期间网上签署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购房补贴资金申请批准表格(受理地点:大州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第二大部门、市房地产管理局窗口)。

微信官方账户:荣360住房贷款(方代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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