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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积金贷款取消担保费 元旦后生效

2021-11-29 10:25:26

12月16日,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不再向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收取担保费,这也意味着三个部委的相关政策已正式“登陆”郑州。

据了解,今年10月,、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住房评估、强制性制度担保等收费项目的通知,随后在沈阳、苏州、西安等地陆续实施。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费用的通知”中指出,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单位筹资住房贷款、个人自建贷款)将于2015年1月1日起不再收取借款人担保费。

过去,郑州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只支付担保费,根据贷款金额和贷款寿命的具体计算,如购买新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00000元10年,担保费约为800元,上限为4000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用上限尚未达到上限。取消担保费用至少可以为买家节省数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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