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2月1日起生效的“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申请绍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应当提供下列处理材料:
(一)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和房地产共有人的身份证;
(二)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和房地产联名所有人的帐簿和结婚证;
(三)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4)住房转让合同;
(五)“房屋所有权证明”;
(六)土地使用证书;
(7)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