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这一过程分为以下八个步骤:
第一步:购房者可以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承包商处理二手房贷款,并初步计算贷款金额和期限。
步骤二:借款人收到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包商银行已通过申请人的信息初步审查贷款后,发出价格评估通知。
第三步: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批准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四步: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二手房的贷款金额和期限,并将贷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自筹部分的指定专用账户,在取得支付凭证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包商银行办理。
第5步:公积金中心经理与借款人会谈,并审查贷款申请。
第六步:借款人和当事人应按代理人通知的时间在指定地点签订贷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
第七步:办理二手房产权转让、抵押登记手续.
第八步:贷款承包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各种手续贷款,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自筹资金应直接转入卖方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