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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住房公积金可缴物业费

2021-08-31 11:03:14
时间:20151103。资料来源:融合360校勘。作者:阿基。

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市分行联合发出信函,提出了改善住房公积金服务的六项具体措施。日后,以职工名义设立的房屋公积金,可用以支付房屋维修费、各种契税、交易费、测绘费、登记费及成本费等,亦可用以偿还其直系亲属的个人房屋商业贷款。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应当委托保管单位每年以3000元的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用住房当年的财产费。

此外,当雇员自置居所时,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而最高贷款期限可放宽至30年。对于拥有居所并已结清相应的置业贷款的家庭,为了改善生活条件,最低首付比率将从30%降至20%。

此外,为了办理简单的公积金贷款手续,支付人员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按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存款金额计算其月收入,不需要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由于租房退房公积金需要出具房地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可以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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