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和市住房建设委员会建议,,应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处理,并认为应按照规定拆除六种小产权房。对于“已建未售出”的小型物业或房屋,可纳入公共租住房屋等政策性住房的范围。
拆卸范围内的六类包括:
(一)经检验鉴定,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或北京有关标准,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纠正和消除;
(二)耕地利用现状,总体规划是农业用地和基本农田;
(三)被占土地为一级水源保护区;
4.占用公共道路、绿地、河道和高压供电走廊,并按下土地占用范围内的管道;
(五)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
(六)破坏或者影响文物、风景名胜区保护的。
对于购买小产权房如何处理,没有具体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