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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兜底选择哪种保障模式更好?

2022-03-15 08:51:44

  摘要:P2P平台是信息中介,原则上不承担信用风险。但P2P网贷模式下,贷款审核、跟进和违约追讨等均由平台负责,投资者只能根据平台提供的贷款信息筛选贷款进行出借,这就使得风险的管控与承担出现分离,平台有放松贷款风险管控的负向激励,投资者便会对P2P投资谨慎,进而抑制了行业的发展。因此,为打破这种僵局,平台就必须提供保障机制,以降低投资者的担忧。

自2005年3月建立ZOPA以来,P2P在线贷款已发展近10年,我国已有8年。P2P在线贷款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中介借款者和投资者之间的直接交易,避免了传统的金融中介,使得借款人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借款,投资者也可以获得比银行存款高得多的利率,并且平台收取服务费。据说是"双赢"。然而,尽管中国P2P在线贷款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它仍然处于"无阈值、无标准、无监督"的尴尬地位,前景还不够清楚。

  P2P网贷的高收益令人欣羡,但其高风险却也让人望而却步。P2P的高风险既源于行业缺乏规范,也与本身的模式密切相关。P2P平台与银行相比,理论上,银行是信用中介,一面吸收存款,一面发放贷款,赚取利差但需承担信用风险;而P2P平台是信息中介,通过撮合借贷双方交易而赚取服务费,不承担信用风险。但由于贷款审核、风控和违约追讨等均由平台负责,投资者只能根据平台提供的贷款信息筛选贷款进行出借,这就使得风险的管控与承担出现分离,即平台管控风险,投资者承担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就有放松贷款风险管控的负向激励,投资者便会对P2P投资谨慎,进而抑制了行业的发展。因此,为打破这种僵局,平台就必须提供保障机制,也就不得不向银行学习。

模式1: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是P2P网络贷款固有的安全保障模式。由于P2P是个人对个人的贷款,贷款金额往往较小,平台设定的最低投标金额也较低(低至10元),因此投资者往往贷款于多个贷款项目,自然实现了风险分散。

在欧美,金融市场是高度成熟的,有着可靠的信用体系,投资者也有很强的风险意识,因此借助风险分散和信用评级系统可以支持P2P的发展。然而,我国金融市场仍处于改革过程中,信用信息体系不健全,投资者的财务管理意识和风险意识相对较弱,单纯依靠风险分散是不够的。这也是2007年至2012年间P2P继续受到压制的一个重要原因。

模式2:第三方担保。

我国P2P的发展取决于担保的引入。如有资本和利息保留,投资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签订三方合同,如借款人违约或违约,担保人应支付给投资者。担保引入后,虽然中间成本增加,但极大地降低了投资者对风险的关注,从而促进了P2P的快速发展。

然而,目前P2P担保的现状非常混乱,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平台本身为项目提供了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平台最容易抵御风险,再加上高利率操作,很容易打破资本链,结果是平台控制器“跑掉”。这种担保模式已被银监会禁止。2、附属担保。P2P平台和担保机构都是由同一人或同一家公司控制的,在这种情况下,很难防止风险相互传播,因此平台的抗风险能力也更加脆弱。(3)担保人不是融资担保公司,而是非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或普通公司。担保人是否有能力担保存在疑问。4.担保人资金的杠杆率不受限制。尽管一些平台与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合作,但它们不披露它们的杠杆作用。法律规定,融资担保公司的杠杆率不得超过10倍,但有些担保人拥有无限制的杠杆和过载担保。

  正因担保的混乱,所以2014年4月银监会将“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列为“四条红线”之一后,行业便掀起了“去担保化”浪潮。不过,“刚兑”未破下,去担保并非易事。而且,真正要做的也不是一味地去担保,而是对整个行业的担保进行整顿和规范。

模型3:风险准备金。

  行业便掀起“去担保化”浪潮后,设立风险准备金便是多数平台的替代选择。

2010年10月推出的英国P2P平台RateSetter率先设立了风险准备金(“准备金基金”),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其资金来源是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对每笔贷款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如果发生贷款违约,平台将使用风险准备金来偿还投资者;如果准备金不足,投资者将得到部分偿还,其余部分将在收取新贷款项目的费用后缓慢偿还。国内风险准备金设定与英国基本相同,当准备金不足时,一般是提前支付。但在P2P行业的“僵化支付”下,投资者可能不会购买,甚至有可能迫使平台破产。例如,在去年9月的洪岭风投“一亿元坏账”事件中,平台的风险准备金只有七千多万元是不够的,为了维护声誉,我们只能用自己的资金来弥补差额。

此外,风险准备金具有与平台贷款余额或不良贷款金额不匹配的问题。虽然在理论上,在"刚性付款"被打破后,储备的短缺首先可以得到支付,其余的可以在以后偿还,但如果可以偿还的储备的比例太低,则平台建立的信任机制将崩溃,如果没有在偿还这些资金之前获得新的资金,就有可能失败。风险准备金是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模型,。根据编制银行贷款损失的准则,银行应每季度进行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贷款准备金率(贷款损失准备金与贷款余额的比例)不低于2.5%,提供覆盖率(不良贷款的贷款损失比率)不低于150%。原则上,。在P2P平台中,风险准备金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提供的覆盖应该是一个下限,以便有效地防范风险。此外,目前各平台不良贷款率的计算标准有很大差异,我们还应该制定统一的规范和定期披露,以有效地揭示风险。

模式4:引入保险

除了风险准备金,一些平台选择引入保险。第一个将保险引入P2P贷款的平台也是英国的一个平台。2014年1月上线的贷款项目不仅设立了风险准备金,还购买了防止严重事故发生的保险。然而,正是中国允许保险业发挥真正的作用。2014年5月26日,中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与财路通联手,开创了中国首例P2P平台与保险机构合作的案例。此后,中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忠安保险等也纷纷进入P2P市场。该平台与保险企业的合作模式有多种,包括借款人意外保险、抵押品财产保险、应收账款信用保险等,但大多停留在传统的保险项目上,不是贷款本身的直接保险,合作模式仍需创新。目前,P2P和保险企业还处于运行阶段,因此保险更多的是作为备用外的辅助措施,即二级保护机制。

进化与完善

风险分散是P2P网络贷款的自然属性,准备金是内部“减震器”,第三方担保和保险是外部担保,形成了完整的担保体系。虽然未来会有更多的保障模式,但目前P2P平台的抗风险能力并不是由于缺乏保障措施,而是因为没有一个好的“组合装箱”,因此实施和完善该系统是最迫切的。

尽管其性质不同,但P2P平台保障机制的改进不能与商业银行分离,作为借鉴。在我国,,因此,。: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三是市场约束。在这三个支柱中,最低资本要求是第一个,而另外两个可以说是对第一个支柱的辅助和支持。相反,P2P平台的安全性和鲁棒性也应该强调其自身资金和风险储备的充分性。风险准备金的充足性是通过准备金范围来衡量的,而它们自己的资金是否充足则可以通过杠杆来衡量。早些时候已经说明了提供服务范围的重要性,必须强调杠杆作用的重要性,不得重复。虽然P2P平台原则上不承担信用风险,但随着资本杠杆的放大,平台承担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势必削弱平台的抗风险能力,因此应设定上限。,随着贷款余额的增加,资金也应相应增加。

当然,。但是,,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平台、防止平台自筹、设立资金池、或平台本身为项目提供担保等。市场约束主要依靠信息披露,包括不良贷款率、累计偿还金额、单个客户的最高信用比率应予以披露,以使投资者看到潜在的风险。

(这篇文章经提交人授权出版原著,仅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并不代表网上贷款公司的官方立场。请注明重印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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