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pic
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财经> 2016年东莞公积金提取缴纳物业费怎么办

2016年东莞公积金提取缴纳物业费怎么办

2022-06-04 13:58:52

自2016年5月4日起,东莞市新住房公积金物业管理费提取型。在东莞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分别申请。

一.所需资料

(1)雇员本人须持有有效身分证。

(二)以职工本人名义提取转帐的。

二.退出的数额和可增加的次数

职工可以提取月存款的30%(单位两份),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500元,可自2015年3月1日“东莞住房公积金退出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提取。通过自助通道的每个处理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每个处理时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三.处理方式

(I)自助服务

员工可阅读并接受“东莞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条款”(适用于个人业务)的所有条款,并可申请自助服务,可通过手机短信、网上服务大厅等服务平台办理申请。

1.短信处理

向委托银行服务网络开放自助服务。

2物业管理费提取和编辑短信内容“WYGLFTQ”,发送号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提取类”-“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指南”查询。

文本消息通知业务是否接受。

审批将在接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2、网上办公大厅处理

向委托银行服务网络开放自助服务。

(二)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公大厅,选择[个人退出],选择[撤回申请],检查家庭成员状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到委托银行服务网络修改,无异议点击[提交]。

审批将在接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2)临时柜的处理

工作人员的所需资料,由受托银行的服务网点办理。

四.服务点

物业管理费提取委托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接受,委托银行具体服务网络可访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站:http://www.dggjj.cn/)查询)。

微信官方账户:荣360住房贷款(方代123)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