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所要注意的误解是甚麽?近年来,公积金贷款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公积金贷款是一种住房贷款方式,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享受很多优惠,但消费者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同时也要注意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几个误区,下面,我们跟着编辑看一下公积金贷款的六大误区!
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误解
误区1:公积金贷款结算前再用
在解决公积金贷款之前,夫妻不能再使用。无论是婚前贷款还是婚后贷款,只要夫妻中有一人办理了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制度就会有相应的记录,在最后一笔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夫妻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单位。如果第一套居所的公积金贷款已获解决,则政策是让夫妻双方再用公积金贷款置业,仍可视为第一居所,不受第二居所的政策限制。
误解2: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对于这个认识随着公积金政策放开,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允许父母子女互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要确定你所在的城市是哪里?有些城市是可以的而大部分城市不行的。
具体规定是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是买方本人,而不是买受人不能申请贷款,如果子女(父母)以子女(父母)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子女(父母)的姓名必须写入购买合同或财产证书,并应理解为购买住房的子女(父母)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子女)是房屋的共同财产所有人。
误解3:公积金贷款超逾上限
公积金贷款金额上限,这是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有很大的区别。也就是说,贷款金额不能简单地根据房地产估价来计算,而需要根据借款人的收入、存款金额和存款比率来计算,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旦超过公积金贷款上限,便须透过公积金组合贷款来解决,这是现时大部分城市都可以推行的政策。
误区四: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误解5:提取的总量可能超过房间的总金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神话六:住房公积金可以从装修房屋中提取。
住房公积金仅供职工购买(包括二手房)、建筑、改建、大修(维修费用占住房成本的30%以上)。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因此住房公积金的装修提取是不可能的。目前,个别城市可以,大多数城市不能。
在关注住房公积金一些低利率的同时,公积金贷款误区也是很关键的,很多时候,这些错误的认识会导致您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遇到很大的麻烦,所以,走出这些误区才可以更好更彻底的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