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支付下限的通知”,明确从2015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基础下限由1310元/月同步调整至1510元/月。
据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是职工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新账户支付或转帐给职工当月工资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基数。
目前,东莞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工资为1310元/月。从5月1日起,由于东莞职工最低工资的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付基数也相应调整。调整后,职工每月缴纳的定金至少要多付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