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pic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托资讯> “套路贷”五大特征,这些都是坑!

“套路贷”五大特征,这些都是坑!

2020-12-22 07:59:36
时间:2018/04/10资料来源:口子超市作者:口子超市

近日,。这起案件有20多名受害者,涉及近100万元人民币。

到底这个套路贷是怎么套到这么多钱的?

让我们先还原它:

  2017年2月,重庆市民马先生因需要贷款,找到位于两江新区的某汽车抵押贷款公司。该公司声称“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这让马先生尤为心动,他向对方约定借款90万元。双方签订了一系列的借款合同,该公司分两次向马先生支付款项,同时收取风险担保金、GPS安装费、利息、手续费等共计20余万元。

随后,该公司违反了不扣留汽车的承诺,控制了马云的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Benz)汽车,并以安装GPS为由拒绝归还。Ma先生要求终止合同、归还所获得的贷款和收回被拒绝的车辆。马云还以违约为由要求退还900000元人民币。马云被迫归还贷款,在短短四天内损失了20多万元。

       

据检察机关称,2017年,地方公安机关继续接到群众举报汽车抵押贷款公司的违法行为。经过调查,嫌疑人成立了所谓的汽车抵押贷款公司,声称是“低息、无担保、不扣车”,以吸引受害人办理贷款。

受害人在办理汽车抵押贷款业务时,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受害人签订一系列合同,以收取贷款资格检验费、风险担保费、后期管理费、GPS安装费、数据管理费等名义扣除贷款。最后,受害人只能获得约定贷款的70%左右。同时,该团体以安装全球定位系统的名义,方便受害人的汽车定位,并借此控制受害人的汽车,然后勒索受害人。短短几个月,犯罪嫌疑人就用同样的方法欺骗了20多名受害者,涉案金额近100万元。

这样,因为买车,很多人一步一步一步,损失大。

“套路贷”犯罪的五个主要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不法分子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或通过中介,寻找急需用钱或征信存在问题的被害人,以无需抵押即可提供贷款为名,降低贷款门槛。

第二,欺骗受害人签订贷款合同。

造成私人借贷的假象,然后与受害人签订合同,如“虚假高贷款合同”、“阴阳合同”等名称,如“查处红包”、“违约”、“保证金”等,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合同。

三是做河岸流水的痕迹。

部分贷款发放给受害人,以分期偿还贷款的形式,要求受害人反复签订合同,但不告知受害人还款方式、时间等,从而导致受害人违约。

四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

并要求受害人立即偿还“虚假贷款”。然后是“水平”和“借贷”,借方“雪球”。

第五,同时适用“债权”。

      或提起虚假诉讼,以实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

编者认为,贷款并不急于医疗投资,应尽量通过合法平台借入资金,正确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增强防范意识,使罪犯成为无机物。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