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pic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托资讯> P2P网贷平台增信手段盘点

P2P网贷平台增信手段盘点

2021-11-15 13:16:57

信用提升是每个P2P平台不可避免的问题。,但直接或间接信用增强在业界是非常普遍的。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平台应全面看待,不应片面理解,不应被禁止。既要看到当前P2P业务增长的客观原因和现实合理性,又要看到该行业长期发展所造成的损害。
一是增加信贷手段的原因和合理性。
在“促进网络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了十个部委,明确指出P2P平台不能提供信用增强服务,但无疑也是目前P2P平台的一种普遍做法。即使是一些主流平台也会或多或少地向借款人提供信贷,比如由平安担保公司担保的Lufax早期彩虹产品。为什么增加信用成为P2P的相同选择?吴维明博士认为,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借款人身份认定困难,违约责任成本高。
由于上述因素,在纯信贷借贷模式下,投资者缺乏安全感,导致P2P平台倾向于提供信贷增强,以换取投资者对信用增强成本交换的信任。
  二、常见的增信手段及合法合规性分析
常见的信用增强措施,包括P2P平台本身提供信用,并借助第三方组织增加信用。前者主要取决于P2P平台或关联方的信用,而后者增加信用的方式则依赖于第三方的信用。
  当前常见的增信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担保。担保公司或借款人的关联方是共同的,担保人承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预付款。一般由P2P平台制作,平台承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时提供资金缓冲,平台代理投资者向借款人提供资金缓冲。预付款和担保在法律性质上是相似的。
3.债权的承诺。这样,P2P本身的收购承诺、第三方的收购承诺和债权的回购承诺都被包括在内。取决于事务的结构。
4.责任保险。P2P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履约责任保险,以投资者为受益人,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
5.按揭或质押保证。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一定的抵押品或质押,以保证债务的履行。
6.风险保证金。P2P平台从每个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或者在每个业务中,除了从借款人收到一定比例的资金外,作为风险保证金;当债务人无法偿还时,P2P给予投资者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偿。
就以上各种提高信用的方式而言,《民法》、《合同法》、《担保法》等一般原则中没有禁止性的规定。然而,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中,明确指出P2P平台不能提供信用增强服务。本法规将"提供信用增强服务的P2P平台"列入禁止类别。也就是说,。如果是提供信贷增强服务的P2P平台,将被发现违反法律;在第三方提供信贷增强服务的情况下,。
三.何种类型的增强信任工具是合法和符合要求的
如前所述,信任是P2P平台在现阶段无法避免的问题。,如何给客户写信?
  1、关联方增信是否可行?
该平台无法提供信贷增强服务,。如果从没有明确禁止法律的观点来看,有关各方提供的信贷增强应该是可能的。然而,考虑到监督的意图和可能的进一步详细规则,建议P2P平台尽可能避免向相关方提供信贷。
  2、风险基金如何处理
风险基金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在平台本身的收入中分配部分资金,设立风险基金,二是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应根据每笔贷款金额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并建立专项资金和P2P平台管理基金。
上述方法之一,由于基金来自平台收入,形成了平台自身的资产,基金的设立相当于平台的出口信贷。和以类似形式的资金补偿和担保,,以提供信用增强服务。
  对于第二种方式,由于资金来源于借款人,且不构成平台自有资产,不能被视为平台自身的增信服务。但是,却面临新的问题:该资金的属性如何界定?如果是一种以投资人为受益人的信托基金,则P2P平台是否有管理该信托基金的资质?以及风险基金的条款中,是否明确约定了信托法律关系的性质?如果信托关系在法律上无法认定,则此类基金的财产权利归属将成为P2P平台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甚至会引发司法争议。
笔者认为,虽然集合基金信托计划的管理具有特定的资格要求,但P2P平台仍应当为这种风险基金订立明确的合同协议,明确其受益人的范围,以及基金的信托性质。虽然协议不一定排除无效的风险,但至少可以减少争端。
  3、引入第三方增信机构
  通过合法引入具有担保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保理机构,解决保证担保和以债权收购方式实施的增信问题。由于融资性担保和保理均需要专门的经营资质,在引入增信机构时,需要予以考虑。
  四、提供增信,于平台而言是把双刃剑
P2P平台不允许提供信用增强服务的原因主要是对P2P法律性质的理解。P2P的原则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因此P2P提供的信用增强服务偏离了P2P的原始意图。换句话说,银行被允许成为信贷中介机构的原因是基于商业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能力。根据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对资本和资本充足率的支付要求较高,是商业银行成为信用中介的基础。目前,大多数P2P平台都是以轻量级资产运行的,即使提供信用增强服务,他们是否具有增加信贷的实际能力是值得思考的。据估计,这是法规禁止信贷增强的原因之一。当然,不能排除另一个原因作为银行业的保护措施。
P2P平台本身提供的信任增强服务是一把双刃剑。
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如果P2P平台具有足够的资产、强的风险容限和有担保资产的匹配风险,则P2P平台为社会投资者提供了信用增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发生财务风险。P2P平台提供了信用增强,可以提高信用信息的审慎标准和平台的风险控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违约率。
然而,P2P平台提供的信任服务也存在着借款人成本增加的缺点。如果羊毛在绵羊身上,增加的金额必须与成本有关,无论是准备支付黄金还是其他资产配置的手段,它都会产生占用资本的成本,这一成本,必须转移给借款人。价格的信用状况与资本成本有关。违约率高于低成本借款人的高成本借款人。如果风控制链路做得不好,增加的缺省率可能会抵消P2P信令的好处。
对于P2P平台,,也应全面、客观地看待这一问题。我们既不能否认信用提升的积极作用,也不能因为信用提升而放松对企业的审计,更不能否认迷信信用的提升。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