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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慈善信托又一单!

2022-01-19 1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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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银信·阿拉善生态保护慈善信托正式签约


9月12日,“中城银信·阿拉善生态保护慈善信托”签约仪式在中诚安贞大厦举行。该慈善信托由阿拉善生态基金会、中诚信托有限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共同担任受托人,由中城银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城银信”)担任委托人,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监察人,并将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备案的首单慈善信托。中诚信托董事长牛成立、总裁张树忠、副总裁汤淑梅、董事会秘书魏青、业务总监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尤彦媚,阿拉善生态基金会会长李旦生、副会长苏明兴、李罗娅,中城银信品牌运营中心总经理孙悦凯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中城银信·阿拉善生态保护慈善信托”的初始资金规模100万元人民币,存续期为3年并可以延期,信托本金及收益全部用于支持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事业,促进绿色生态事业发展,包括资助生态林建设、沙漠治理科学研究、生态国情教育、生态保护宣传等项目。该慈善信托是慈善信托与绿色信托的充分结合,是运用信托制度优势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实践,更是内蒙古自治区慈善信托事业发展的重大突破。


该慈善信托由阿拉善生态基金会担任主要受托人,以充分发挥阿拉善生态基金会在慈善资金募集、慈善项目管理方面的优势;由中诚信托共同担任受托人,以充分发挥中诚信托在慈善信托交易结构设计、慈善资金投资管理方面的优势,共同为吸引社会资金加入慈善事业提供更多实现路径。“双受托人的创新业务模式,将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慈善信托方面的业务实践。”该慈善信托项目负责人介绍。



此外,该慈善信托拟成立决策委员会,作为信托财产管理与运用的决策机构,决定受益人选定、信托财产投资、慈善信托变更等重大信托事项。


前述负责人介绍,该慈善信托将充分明确共同受托人的管理职责,努力实现科学分工、密切合作。一是明确了对内各自职责,在重大事项通过慈善信托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基础上,共同受托人对具体信托事务的执行也进行合理化分工,充分发挥各自所长。二是在对外执行事务管理方面实现统一代表,需由受托人代表该慈善信托对外出具书面文件或签署相关协议的,由受托人阿拉善生态基金会、中诚信托双方共同出具。


值得关注的是,阿拉善生态基金会和中诚信托未来将建立更加全面深入的合作关系。“公司与慈善组织合作,不仅可以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来源,而且还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满足公司高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的慈善需求,助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前述负责人说。


阿拉善生态基金会成立于2011年,2017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核准批复认定为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会的宗旨为“改善和保护西部生态环境,动员发挥社会力量,尽社会责任,以奉献实现自然和谐,联手军民共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美好家园”。


项目委托人中城银信注册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区,是一家现代化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



作为国内慈善信托的先行者,中诚信托已经在慈善信托领域进行了不懈努力。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后,由中诚信托担任受托人的“中诚信托2016年度博爱助学慈善信托”就已落地,系国内首批完成备案的慈善信托之一。今年7月9日,“中诚信托2018年度善爱扶贫慈善信托”完成备案,是公司运用慈善信托助力精准扶贫的创新尝试。未来中诚信托将更好地履行受托人责任,并继续探索更多领域、更新模式的慈善信托实践,发挥慈善信托在践行社会责任领域的积极作用。


出席签约仪式的还有:中国公益研究院特聘研究员高传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光勇,中诚信托战略研究部总经理和晋予、私人财富二部负责人张天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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