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消费在国民经济三驾马车中异军突起,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动力。作为刺激和扩大消费,并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工具——消费金融,上升到国家战略,并进入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狭义的消费金融主要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降低其一次性购物成本,从而起到刺激消费的作用。但是普通公众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可能因为增加了利息、手续费等消费成本,反而抑制了其总消费能力:出现寅吃卯粮式提前消费,甚至有校园裸贷、金融欺诈等乱象。
广义的消费金融可以认为是围绕消费的资金融通,以小额、分散、精准、高效为显著特点,是消费产品服务的促销工具和金融增值手段。核心是通过“消费金融化、金融生活化”运作,实现消费和金融两种资源跨越时间、空间配置产生便利、高效、额外收益等增值。让消费者得便宜占实惠,让商家去库存增收益,彻底扭转消费者与商家的传统对立对抗关系,真正成为互惠互利的利益共同体。
值得关注的是,过去由于服务对象难以提供或者维持高质量的信用等级,商家、金融机构单纯线下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往往面临规模不经济困境。如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追求规模效应,却会产生额外运营成本,造成呆坏账风险;如果做不出规模,盈利自然堪忧。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VR等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颠覆性变革,使得一部手机、一个微信公众号、一个APP就能运作和管理海量商品和金融资源。至此,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生产力得到完美释放,迎来蓝海市场,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电商、消费企业、互联网金融机构、保险等一大批企业纷纷涌入,从业者将达到千万规模。形成了信用卡、消费贷、消费分期、消费贷资产证券化、消费信托、消费责任保险、消费众筹、消费返还等多种消费金融服务模式。可以说,“互联网消费金融+”将无所不在,一个人从出生、上学、恋爱、结婚、旅行、买房、买车、装修、买家电等的成长全周期消费都可能被互联网消费金融覆盖。
以互联网消费金融引导消费和普惠金融升级,以供给创新创造消费需求,不仅将进一步刺激居民消费,扩大内需。更将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还可拉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粗放型经济增长转变为高效高质型经济提升。
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产品要让人觉得物超所值。消费金融的前提是商家能够提供优质产品,这是必然。
二是产品要让人觉得物有所用。如果商家试图用消费金融增值预期来绑架消费者的消费,让消费者购买很多无用产品,即使消费者买单了,也不会期望从商家那里获得收益回报。因此,商家应该通过消费金融运作,将潜在的刚性、有用需求激发出来。
三是建立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共同体。消费金融所带来的提前消费、提升消费体验性、让利让惠给消费者、消费带来增值并以股利、利息回报消费者……则会成为新的竞争法宝,并能让商家黏住用户、控制消费,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分享消费全链条价值,形成可持续的共赢关系。
四是创新与工匠精神。各位商家要兼具消费金融的创新精神,从消费的全产业链中挖掘和分享金融红利,同时更要坚持工匠精神,精益求精,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产品服务,实现消费金融与工匠精神双轮驱动,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从而扩大消费和实现消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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