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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富豪最关心的三件事:资产保护、节省所得税、资产转移

2020-11-30 14:01:02

根据我司从事美国高端客户财务规划几十年的经验可知,美国高净值人士除投资回报外,最关心的三件事是:资产保护、节省所得税,以及如何妥善将资产转移到下一代。

一、资产保护


有一种说法,全世界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律师在美国,而百分之八十的法律诉讼发生在美国,其中加州及纽约更是占据半壁江山,有事没事动辄兴讼,所以资产保护是一门相当重要的学问。一个人没有钱的时候,不用担心被告;一旦有了资产,特别是有了大笔资产,也就是英语说的深口袋(deep pocket),那就要格外当心了。



这其中,尤其要小心这两个时刻的财产保护:


(一)遭遇法律诉讼的时候。


在美国,很多事都可能让你成为被告,而被告的理由也五花八门。譬如在个人方面,驾车肇事,责任如果在你,不仅车祸的对方可以告你,连自己车上的乘客也可以告你;又比如,有人在你家门口跌倒、在家请客有人受伤、孩子在外出车祸、自家的车借给他人出了车祸、投资的物业中,房客跌倒受伤、工地工人出事故……这些都有可能让你成为被告。


在生意方面,你开公司,公司员工出了事,不管你有没有直接牵涉在内,作为老板也很有可能成为被告。有个人开餐厅,经理骚扰员工,但员工没有告经理,因为经理没钱,她告了餐馆老板,结果老板输了官司,赔了一百万美金。如果公司司机出了车祸,导致别人终身瘫痪,老板都在被告范围内,被判赔偿几百万美金也是家常便饭屡见不鲜……这类诉讼林林总总不胜枚举。


(二)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无论是个人还是子女婚姻关系发生变化。

在美国,有九个州(
包括加州)是夫妻共同财产州。按照州法,个人或子女婚姻结束,资产基本均分,所以如何事先准备及做好适当的财产产权设计,将个人损失降到最低,对将来可能面临的各种情况都会有较大影响。


因此,在资产保护方面,第一道防线就是利用责任保险:个人及法人责任保险的理赔金额一定要买足。除了一般责任险之外,还有一种保险叫伞险(Umbrella Insurance),也一定要买够。伞险是在个人及法人责任险之上再加上更大金额的保障。投资物业时,应该尽量通过使用有限责任公司(LLC,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的架构来拥有产权,那样才可以对法律诉讼责任做合理切割;也可以对投资的不同物业分别使用不同的LLC来持有,因为LLC对法律诉讼的保护超过一般法人。另外,在子女名下尽量不要或者少放财产,因为年轻人发生车祸被告及离婚分财产的机率较高。


二、节省所得税

在所得税方面,由于美国基于FATCA而全球追税,合法节税的需求愈来愈高,美国未来还有一个隐忧,就是庞大的财政赤字,以及二战婴儿潮开始届龄退休,未来所得税率极有可能再度攀高。


另外,各州还有州税。加州年收入超过508500的净收入还需再付12.3%的州税。对居住在加州、年收入高的人来说,一年须缴付的所得税可能超过50%。利用增加抵税的项目及一些公司的退休计划,虽然可以达到部分节税的目的,但毕竟金额有限,并且将来提领时还是要上税。当然,投资未来收入免税的计划(如州政府公债)也是一个办法,但这样做的缺点是回报少。因此,现在美国富豪采取了以下这个办法,就是利用人寿保险来作节税及未来免税的工具。



很多人对人寿保险还停留在传统寿险的观念上。其实,人寿保险在美国的发展演变就像智能手机一样,具有多项功能,寿险理赔只是其中之一。如果设计得当,这个产品不仅能将寿险保单内的利息收回作为己用,还可以终身合法赚取免税收入。举例来说,一名40岁的投保人一年存入20万美金,总共存5年,然后等待5年,从51岁开始领共50年,每年可领取18万左右的免税收入,直到100岁。如果活到100岁,不但可以领到900万美元的免税收入,过世时家人还可以获得500到1000万美金的寿险理赔。


三、资产转移

我们不建议太早把资产转给下一代,因为年轻子女过早拥有资产会有四大风险,他们可能会把资产花掉、败掉、被告掉或被离掉。即便要早给,也须考虑以下四个因素:


(一)赠与税的问题


通常在世时转移的资产叫赠与;死后给予叫遗产。赠与有赠与税的问题,遗产有遗产税的问题。超过赠与税减免额的部分,最高须支付转移净资产市价的40%的赠与税。赠与跟遗产的税率相同,统称为遗赠税。

(二)应该给什么资产

我们认为,
已增值很多的物业或股票资产不该赠与,因为赠与税是按市价来计算,被赠与者要承接原资产的成本。


举例来说,一百万购买的物业增值到一千万,如果赠与子女,赠与税是按照一千万的市价来算,可是子女承接一百万的成本,若将来子女以一千万的价格卖掉此物业,他们还要支付九百万的所得税(资本所得税),造成双重付税的可能。


但是,父母如果保留高增值的资产直到过世时当作遗产,那么子女只要支付遗产税,他们继承的物业成本会以父母过世时的市价来计算。同例,如果父母过世时,此物业市值一千万,那么只有遗产税的问题;子女继承后转卖此物业,如果卖价一千万,子女继承成本也是一千万,所以900万的资本利得税就得以省下来。


所以我们认为,高增值产业都不适合生前赠与,如果必须赠与,不妨选择现金或没有增值的产业来实施。



(三)父母如何赠与后继续保留控制权


将产业转到LLC公司名下。父母把LLC股份赠与子女,自己做管理者 (manager)。这种方法最大好处是,即使当管理者的父母只拥有百分一或二的股份,但是仍然有完全的控制权,同时在法律诉讼保障方面也比较有利。


(四)生前信托规划,这点很重要


生前信托规划除了可避开遗嘱检验(Probate)费时耗财的麻烦之外,还可以解决父母早逝、子女过早承接财产的风险。一个最著名的例子是歌星猫王,他英年早逝,但他在生前信托里规定,女儿二十几岁前只能支取信托中的利息,而不能拿本金。此举是为了预防和保护她女儿过早结婚离婚可能产生的法律诉讼。结果她女儿在三十岁前果然离了两次婚。


而遗产税也是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美国,超过遗产税减免额(目前是534万美金)以上的资产要支付最高40%的遗产税。


这其中最大的问题是,遗产税必须在人过世后九个月内以现金支付。如果资产三千万美金,遗产税则可能超过一千万美金。支付遗产税一般有四种解决方案:

  • 现金支付:但一般人不可能留这么多现金在手边;

  • 出售资产:如果资产以物业、股票证券及公司股份为主的话,还不能“死不逢时”,否则如果过世时正逢市场不给力,继承人却须因偿付遗产税的压力而急于抛售资产,这样就会造成重大损失;

  • 向银行借钱:若子女、继承人收入、信用不够,也可能借贷无门;

  • 与美国国税局商谈分期付款:年利息可高过20%,而且晚付的罚金还很高。


以上四个选项都不理想。在美国,常被使用的方法是用不可变更的保险信托来解决以上困境,但最需注意的是要选对信托管理者和拥有者,其次是选对合适的寿险计划。如果设计正确,保险理赔可以全免所得税及遗产税。目前,美国高端客户使用不可变更的保险信托来购买高杠杆的寿险,也就是50-60岁左右的人保险杠杆可高达1比8到1比10,使用免税的死亡理赔来解决遗产税,把资产顺利转移给下一代。非美国身份者,保险理赔完全免税,不需设立不可变更保险信托。

总而言之,不要过早转移资产给后代,以免想节税却蚀了本。即便要赠与也须选择正确的架构来赠与正确的资产,才能享受税务的好处,同时也将法律诉讼及子女身上可能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高增值的资产不要过早赠与,最好留到人走之后,这样既可保留控制权又可省去资本利得税。同时,用小钱做高杠杆和不可变更的保险信托来解决未来遗产税的问题。补充一点,美国的寿险价钱是中国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是香港的三分之一或一半。


高净值人士财富风险及规避建议

第一大风险:公私资产混同


公司具有法人人格,是独立的法律主体,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有限责任正是基于这样的前提。


如果企业的财产与企业主的财产混为一谈,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就难以获得法律认可,公司就不再受有限责任保护,公司的风险也会蔓延传导到个人。


建议:


1、高净值人士提升资产保护能力,尽早对家庭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进行划分与隔离,把一部分资产单独隔离和管理,稳健运作。在企业或家族遭遇重创时,该部分资产不会被认为是企业的资产而被冻结、抵债。


2、选择财富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如百利来)提供意见与建议,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第二大风险:缺乏税务筹划


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税负是摆在所有人面前无法逃避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高净值人士,他们的收入和所得,可能很大一部分都要因为税收原因而缩水。


对富豪来说,缺乏事先的税务筹划,将面对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带来的财富盈利能力的降低,而遗产税和赠与税会限制与削弱财富的传承与转移,均会引发财富的缩水。


建议:


1、通过配置人寿保险可达到节税作用。


2、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并根据不同受益人的税务身份以及不同信托资产类别和所在地进行不同形式的税务筹划管理和分配,可以达到纳税递延、税种变更以及税率减低等效果。


3、综合考虑比较不同财富传承工具的税收成本与达成效果,通过专业人士(如百利来)帮助实现最经济高效的财富保全与传承。




第三大风险:财富交接考验


未来的10年间,中国的家族企业将迎来一个交接班的高峰。如何平稳实现财富的交接,也是中国民营企业继续发展的关注点与困难点。


上海交通大学对国内182家在各行业排名居前3位的家族企业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90%的企业家希望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家族企业,82%的子女不愿意或者是非主动接班的,仅有12%的子女愿意接班。福布斯2013年中国家族企业调查报告显示:代际交接班步伐开始加快,但是接班二代抵御危机和波动的能力尚不如掌权一代。




第四大风险:忽视提早周全规划


我们在为高净值人士提供财富管理与传承服务中,发现有部分财富人士认为财富转移与传承是数十年后才会考虑的问题,自己正值壮年,应该把精力集中到企业经营、投资增值等方面。这时我们会提示其关注的不应该仅仅是财富的累积,更重要的是尽早为下一代的继承规划准备,确保资产能在家族中保存并实现代际转移。


没有提前规划的财富传承将缺乏保障,严重的可能会导致继承纠纷、亲人反目、隐私曝光,家族遗产分配变成战场,财富也在转移中出现巨额耗损,大幅缩水。


建议:


1、财富传承要先确定转移的对象,挑选合适的转移时机,配以适当的转移工具,尽量降低财富转移中不必要的损耗。


2、财富传承应当根据不同的财产类型,合理安排搭配不同的传承工具和手段。


3、建议财富额巨大资产类别繁多且家庭成员较复杂的高净值人士优先考虑设立家族信托的方式进行财富传承。这样可以克服遗嘱的诸多限制,能更好地通过行为规范和设定转移原则来保护家产。


4、在家族信托中可以考虑建立家族委员会,明确家族委员会成员的准入及退出机制。家族制度安排与规划流程的某些方面可以在没有最终计划或充分共识的情况下逐步进行,设立简单的财富分配规则是良好的第一步,后期可以通过专业人士(如百利来)帮助完善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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