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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信托机构风险准备指标

2021-03-23 14: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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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研读


新颁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引入了三组新的变量指标,未来市场的流动性将继续收缩,存在引发风险事件的可能,对信托业也会产生连锁影响,特别是影响信托产品的兑付。


风险准备金方面,2017年,67家公司(一家未披露)准备金合计330.02亿元,平均每家4.93亿元,相较于2014年平均每家2.8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9.74%。从机构看,风险准备金超过10亿元的公司共7家,5-10亿元之间的共21家,34家公司准备金在1-5亿元之间,仅5家公司准备金低于1亿元。


风险项目及赔偿方面,2017年末,68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赔偿准备金合计221.12亿元,当前准备金总额虽然和标准值依旧有一段差值,但准备金的覆盖率在不断上升;并且赔偿准备金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在连年提升,反映出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的提升。


产品兑付方面,从今年6月开始,到期的信托产品,不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将保持在较高水平,信托公司面临的兑付压力较往年有明显增大。


净资本/净资产的比值方面,过去四年68家信托公司该比值差异化较为明显,2017年比值最高的达到93%,最低的仅53.95%。分趋势来看,在2017年净资本/净资产比值超过80%的有35家,超过半数,且这部分公司在近4年的比值大多呈现稳重有升的态势,仅少数出现明显下降。


一、信托近期风险事件


5月23日,,引入了三个量化指标: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流动性匹配率。其中,;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采用分阶段达标安排,商业银行应分别于2018年底和2019年6月底前达到80%和100%;流动性匹配率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在2020年前暂为监测指标。整体与资管新规的过渡期相符。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办法》旨在抑制同业业务过度发展、优化期限错配、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支持实体经济,。由于其中多项指标在此前的流动性管理和MPA中均有涉及,且设定了充足的过渡期。考虑到2017年以来整治银行业乱象,部分不规范的同业业务已经得到大范围清理,并取得明显成效,期限错配风险已显著下降,因此短期内对银行造成的冲击不会太大。但从中长期看,。


对信托公司公司而言,由于信托计划的违约事件在近期曝光频率依旧较高,不管是最后按时成功兑付的天津房地产集团事件、有乌龙嫌疑的中青旅实业违约事件,还是已经实质违约的北京黄金“中信·长天2号北京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都在不断给投资者降温。在流动性收紧的大环境下,信托公司更应该重视对兑付环节的把控,提升市场和投资者对信托业的信心。


二、行业风险与准备情况



从结论来看,2018年,信托业在产品到期的兑付环节面临较大的压力,机构需持续关注产品“募投管退”中的“退”;但对于风险以及机构对风险的准备则相对充足,风险项目情况较2016年有明显改善,且机构的赔偿准备也相对充分。


2.1 风险准备金


对于风险应对,通常直接相关的还是机构层面的风险准备金,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机制的复杂性、风险性不断升级,即使是合法合规经营的金融机构也有可能因系统性风险而出现问题,投资者也会因此蒙受损失。由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金融机构经营不善甚至破产往往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影响。通过风险准备金制度,可以一定程度降低经营失败带来的社会成本。


2017年,67家信托公司披露了风险准备金规模,67家公司合计330.02亿元,平均每家4.93亿元,相较于2014年平均每家2.8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9.74%,增速相对较高。


从机构看,风险准备金超过10亿元的公司共7家,5-10亿元之间的共21家,34家公司准备金在1-5亿元之间,仅5家公司准备金低于1亿元。从增速看,2014-2017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行业平均值(19.74%)的有38家,低于平均值的29家,其中4家公司准备金有所下降。


对于信托机构而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答记者问的回答内容来看,信托公司不必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双重计提,而是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指导意见》的标准,在具体细则中来规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待观察。


2.2 风险项目及赔偿准备


2014年-2016年期间,信托产品风险项目的数量和规模的增长速度都较快,风险项目规模占信托资金规模比重一度接近0.6%;2017年,行业虽然资产规模增幅较大,但风险项目数量及规模的增速却相对较低,风险资产的规模占比在2017年也有明显的回落。综合来看,行业风险项目情况有较大改善。


对于可能存在的信托风险,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20%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截止到2017年末,68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赔偿准备金合计221.12亿元,而信托公司的实收资本合计达到2441.01亿元。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赔偿准备的合格值应该为488.20亿元,当前准备金总额虽然和标准值依旧有一段差值,但准备金的覆盖率达到了45.29%,覆盖率在不断上升;并且赔偿准备金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在连年提升,反映出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的提升。而目前信托公司的增资潮也能够直接反映出行业对提升抗风险能力的重视,以及抗风险能力实实在在的加强。


2.3 产品到期


从近期发生的行业风险事件,我们再从数据层面来看整个信托业存在的风险以及信托机构对风险的应对准备情况。


从绝对量来看,2018年到期的信托产品数量及规模较2017年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行业面临的兑付事件压力较大。从规模占比来看,2018年全年到期的信托产品规模占信托总规模的比重较2017年没有太大变化,甚至出现了略微下降,一方面是因为2017年行业规模增长较快,增速超过了全年到期产品规模增速;另一方也反映出行业整体的产品期限有一定程度延长,因此短期内到期的产品比重逐渐降低。


三、信托风险指标情况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除了常规的净资产外,还有净资本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其一般特指净资产中流动性较高、变现能力较强的部分。因此净资本/净资产的比值高低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公司的变现能力、应急能力、资金周转能力,比值越高,在风险情况发生时,处理方式会更加游刃有余。根据目前政策的规定,金融机构的净资本/净资产比值不得低于40%。而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则体现了机构的资本实力与风险资本的相对关系,比值越大,公司对风险事件的覆盖能力越强。


3.1 净资本/净资产


对于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合理确定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资产的期限,加强对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关于期限错配,《指导意见》还对金融机构资管产品的投资久期管理、非标资产投资资金端和资产端的期限匹配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对于信托行业而言,《指导意见》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期限错配的规定将可能对信托公司表外担保、信托产品的期限结构管理和股权投资类信托计划的退出安排等方面产生直接的影响。


此前已经颁布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对信托公司实施了净资本和风险资本约束,旨在保证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目前信托行业存在的资金池业务模式蕴含的期限错配风险仍然是行业的重大隐患,。


从过去四年的年报数据看,68家信托公司的比值差异化较为明显,除8家信托公司年报未披露数值外,披露指标的60家公司中,比值最高的达到93%,最低的仅53.95%。2017年净资本/净资产比值超过80%的有35家,超过半数,且这部分公司在近4年的比值大多呈现稳重有升的态势,仅少数出现明显下降。


净资本/净资产比值低于80%的有25家,低于70%的8家,这部分公司的净资本/净资产比值在过去四年大多呈现下降态势,资产流动性下降,一方面是公司规模的扩大带动净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同时部分公司也开始重视长期投资,对流动性的要求有所降低,进一步降低了净资本占比。


3.2 净资本/风险资本之和


2017年,68家信托公司中,披露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有63家,2017年的整体比值与2016年相比有一定差异,但是多数公司的比值变化较小。仅3家公司的比值超过300%,19家公司比值在200%-300%之间,其余41家公司比值在100%-200%之间。


五、信托风控总结


从事风险管理更像是夹在市场与业务发展之间,努力向中间的平衡而调和,信托当下,制度红利的结束、业务增长的边界、展业困境的显现,实质上对风险审核而言,也是一个职能重塑和资源重组的过程,市场的“无常”变化、政策的“不及预期”调整、业务的“创新”调整,使得风险审核越来越需要在公司中充当解释“业务可行性”与“风险预判”之间的逻辑桥梁。


转型之变,本质核心在于业务规则和制度体系的重建,先做业务还是先转变观念,是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金融行业内默认的通行打法是先做业务,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修正自己的市场观念及展业路径,而且默认业务增量会带来公司存量结构的改善和市场观念的转变,但是不可回避的是,在经济下行的周期,业务增量的规模是不足和稀缺的,反而对存量业务的惯性依赖,会占用公司大量资源及要素,甚至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所以业务转型能否成功,即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支撑,也难免需要公司内部资源的倾斜及适合创新的配套制度落实,而风险审核作为一个中枢环节,其处于与业务接触的第一线,首当其冲最先感受到市场的转变、业务的转型与公司文化继承、信贷价值观之间的冲突与碰撞,如何在发展中学习、在学习中提炼总结再促进发展,并最终促进企业新的业务战略及风控标准形成,是重中之重的一个环节。


过去不同的信托公司因其历史传承、信贷文化、展业地域、战略部署等因素,往往有其相对专长的细分领域或者市场,但在当前展业转型期,信托公司之间展业部署不再面临公司、地域、业务领域上的限制,这也就意味着,任何一个信托公司,战略选择及业务部署都可以是全功能的,可以参与传统业务领域,也可以延伸到财富管理、证券投资、资本市场、投资银行等多个业务领域,以满足交易对手任何业务诉求和更好的匹配市场需求及战略布局。而在这种情况下,市场需求呼唤的是跳出单一行业、单一机构的多样化市场服务,显然这种市场机会既需要信托公司及时捕捉到,也需要信托公司更有效的“消化吸收”并快速确立匹配自身战略意图、资源禀赋的风险偏好及展业优势。


对此,接触到此类业务机会,不应归因于各个单一业务部门的 “短视”或者“盲目”,市场从来不缺志向高远的从业者,根本原因在于观念转变的难度远远大于单纯业务机会的获取,即需要业务部门调整自身业务技术和市场认知能力,也需要公司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包容,公司风险审核要做的就是架起这其中的沟通桥梁,协助公司更好的理解业务,更好的支持业务,辅助业务部门更清晰的理解新的展业风险,并不断横向积淀多个业务渠道下的创新思路及风险认知,将其中精华应用到新的业务空间中,促进公司内部良性的业务-风险审核互动反馈机制建设。同时还要协助业务部门在展业过程中不要背离公司战略转型的初衷与意图,做到公司内部各个业务条线、渠道之间的统筹与兼顾。


信托风险管理任重而道远,反思相应职能的重塑也势在必行,过去几年的信托经营业绩是伴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而形成的,过往对于风险管理的认知和资源倾斜往往容易导致对当下经济环境和展业形势的错判或者错失,相信未来信托仍然会在迷惘中向未来前行,但是一旦形成内部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良性反馈机制,未来业务发展之路会越走越宽。当然于风险管理从业人员个体而言,也是一种自我历练与职业重塑的过程,不断与过去的自己做斗争,放弃很多对过往经验与技术积累的“执念”,多一份思考,多一份怀疑,少一份冲动,才能在不断辅助公司业务转型过程中,获取更大的个人价值与职场空间。


作者:夏雨

来源:普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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