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发布了“关于促进跨市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个人在网上购买新普通住房,并提交“浙江商品房购房合同”。个人购买了普通住房存量,并提交了“绍兴市住房转让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发给个人缴纳的契税的留成部分。具体而言,按房屋交易的税收价值给予0.8%的补贴,并对实际缴纳的契税所保留的部分设定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