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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和信托公司打了12年官司争家产,可结局~~~

2022-07-23 13:16:22

梅艳芳的妈妈和信托公司打了12年官司

(12年啊,够坚强的,信托君只能说:这是一个成功人士必备的优秀品质


故事是这样的:


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终因子宫颈癌在香港养和医院病逝,终年40岁。


12月3号的早上,在医院的病床上,梅艳芳搞了一个家族信托,把物业房产,现金,金融资产全部装入信托。


信托这样设计的:

梅艳芳为何要设立家族信托?

原因是其哥哥好赌,梅艳芳怕给妈妈的钱,都被哥哥拿去澳门赌光了,所以分批给妈妈生活费,让信托公司每个月只给老太太打款7万元。


结果老太太不满意每月只有7万,她马上要求公开她女儿信托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信托公司的回复是: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得向任何受益人披露信托的法律文件。

于是老太太和信托公司开始打官司了,一年又一年的打官司,从2004年一直到2015年12月,打了12年,不断以各种理由去上诉要求撤销信托的安排。


为何败诉?

因为财产一装入信托,就变成了信托财产,从法律上讲,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信托公司,不属于老太太,信托公司的义务是按照委托人梅艳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财产给到受益人,哪天老太太去世了,这些钱也是给到,而不是老太太的儿子。


信托君猜想,老太太应该是很不爽的,老太太的儿子估计更是不爽,但法律规定信托就是要这么干的,打官司也没用。

法律赋予了信托公司如下的功能

所以,信托君认为,多了解些信托知识,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身边有个懂信托的朋友也挺好,说不定未来的某一天能够解决您关于财富的一些烦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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