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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大事件】信托遇到互联网 小资金享“盛宴”

2020-12-16 07:19:10
1.信托遇到互联网 小资金享“盛宴”

2.REITs试点扩围为房地产业投下“大红包”

3.海外信托发展现状与个人财富管理

4. 29家险企被点名

5.细数家族信托之四大局限


1.信托遇到互联网 小资金享“盛宴”

日前,中信信托、百度金融、中影股份等机构联合推出了首单互联网消费信托。与以往动辄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的投资起点不同,这只名为“百发有戏”之《黄金时代》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最低投资门槛仅为10元,所以刚一推出,即遭“秒杀”。在此之前,信托与互联网结合更为“出名”的一个案例是一家名为“信托100”的网站。该网站通过“凑份子”的形式将信托的投资起点降为100元,从而引发业界争议。在前述互联网消费信托中,消费者获得相关消费权益后,将消费权益注入百度消费权益信托项目,由中信信托对消费权益进行集中管理。中信信托作为独立第三方,将发挥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破产隔离方面的功能,为消费众筹项目增信,同时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项运用。该互联网理财产品主打“消费众筹+电影+信托”理念。一位信托分析人士认为,这单消费信托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互联网以众筹模式运作,使得该信托计划在2分钟内募集到1500万元,而这被视为信托与互联网金融结合的路径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信托与互联网金融结合有两条路子,一是做成P2P、众筹的模式,二是做成类“余额宝”模式。吴晓求对媒体表示,通过互联网金融,让小资金可以做信托,这是一种思路,不过需要把握好法律界限。而对于投资者来说,虽然通过这类互联网平台可以实现“小资金、高收益”,但其中的风险不容小觑。一位信托公司研究员认为,目前这类利用互联网拆分信托进行销售的机构并不多,亦没有风险暴露,但这并不能因此就认定这类销售行为属于低风险。



2.REITs试点扩围为房地产业投下“大红包”

日前,央行、银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所谓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基金产品,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REITs的投资价值为稳定的股息率和资本利得之和。据国金证券的一份研报显示,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收益率达到21.43%。“把体量庞大、千差万别的大型物业,用REITs的方式将其变成标准化产品,通过资本市场向公众发售,是上世纪以来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也是商业地产公认的最佳出路。,目前,不但欧美发达国家,亚洲的日本、新加坡、泰国,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等,都已经实行了REITs制度。但中国版REITs自2005年破题,至今已经接近十年,政策尚未出台,市场上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REITs产品。王刚表示,由于REITs制度的缺席,一方面,中国房地产的“黄金十年”,除了“炒房”和“买铺”,没有给普通民众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国内积累的数万亿元商业地产,目前仍然没有退出通道。房地产企业不得不把大量资金沉淀在手中的物业上,或者以经营性物业贷款的形式压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由于一些物业的估值并非严格基于租金收益法计算的,这也给金融体系带来较大潜在风险。


目前,REITs和类REITs的尝试已经渐成潮流。8月14日,中信建投设立的“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成立,这是国内首个以商业地产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这款以商业地产为基础的债权证券化产品,除了安排“优先-次级”的结构化设计,。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成熟市场上交易的REITs与我国当前的房地产信托在投资属性、流通性、收入分配、运作方式、税制安排等方面存在差异。“真正REITs的推出,牵涉到法律法规、财税、资产管理、运营管理、估价等方方面面。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早日把中国的REITs变成现实,实现多方的共赢。”王刚表示。扩展:REITs与房地产信托比较分析 简单地讲,REITs就是将投资大众的资金,由专业投资机构投资在商务办公大楼、购物中心、饭店、公共建设等商用建筑物,投资人不是直接拿钱投资不动产,而是取得受益凭证,报酬以配息方式进行,且REITs可以挂牌公开交易,因此投资人还可以在公开市场买卖,赚取资本利得。



3.海外信托发展现状与个人财富管理

信托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经过800多年的发展,信托在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一些声名显赫的家族均把财富交给专业的信托机构来管理。随着中国高净值人士的增多,且作为创业富一代的高净值人士开始面临财富传承和保障问题,功能丰富的海外信托日益受到中国富豪的青睐。在受西方文化影响较深的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信托的使用较为广泛。海外信托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极强的保密性,因此我们很难定量的展现海外信托行业在中国的现状,但是从需求和供给的角度定性看,海外信托在中国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由于受西方文化影响较深,设立海外信托的情况较为普遍,无论是商界大亨抑或是娱乐明星都会设立信托以使得资产得到保护或者更好的传承。内地设立海外信托的案例日益增多。由于绝大多数离岸司法管辖区内信托并不需要注册,因此通过很难通过官方披露数据掌握海外信托的具体设立情况。但通过一些经典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华人设立海外信托日益增多,设立目的也日趋多样化。据悉,海外信托的客户一般是高资产净值人士或海外上市公司大股东。因为信托有设立费用及后续每年的年费,资产门槛通常至少在300万~500万美元以上的高净值人士设立信托较适合。


海外信托不仅具备了本土信托的通途,并且有特殊的作用与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节税效应,资产安全隔离,财富灵活传承,信息严格保密。同时,选择一个合适的离岸地对设立海外信托非常重要。离岸地点的选择与海外信托设立的目的相关。由于海外信托设立的目的多为避税、资产保护和转移、遗产规划以及其他特殊目的等,因此通常海外信托离岸地需要具备如下特点:完善的法律制度,良好的税收环境,稳定的政府环境,发达的金融环境。综合上述几个特点,成立海外信托可供选择的常见国家或地区有:开曼群岛(Cayman)、英属维京群岛(BVI)、新加坡、泽西岛/格恩西岛、巴哈马、美国、百慕大以及中国香港等。但上述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不是十分完美的,而是在某方面存在比较优势。因此,在最终决定海外信托设立地点时,还需要再次权衡设立信托的主要目的、成本以及对于信托财产的控制意愿,结合不同地点比较优势综合考量。另外,海外信托装入资产的考虑一般而言,可以放入信托的财产种类很多,如现金、债券、房产、公司股权(上市/私有)、期权、艺术品、游艇、古董、人寿保险以及其他受托人同意接受的资产,但是具体要看将财产转移给受托人时,财产所在地区相关法律对财产转让与登记条件的限制。与此同时,不同类型资产收费是不同的,金融资产如银行存款、上市公司股份或者金融衍生品等可在金融机构间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由于资产性质单一、受托人比较容易管理、风险较小,收费较低。而如非上市公司股票,流动性较差,费用相对较高。



4. 29家险企被点名

“739笔信托计划、32家信托公司、累计投资余额2805亿元”,。“事实上,在一些信托频频出事、,现在险资对信托的投资明显谨慎了起来。”一名信托业内人士这样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实际上,数日前,,并计划对有风险隐患的信托产品增设风险评级。日前,,并对12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在情况通报中,,总体看来保险资金投资信托风险基本可控;但与此同时,、投资集中度较高、关联交易存在风险、基础资产不明确及信用评级机制不完善等五大风险。。,合众人寿、国华人寿、百年人寿、信泰人寿、永安财险、前海人寿、紫金财险、正德人寿等公司相关投资占其信托投资的比例均在90%以上,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建信人寿、阳光人寿、长城人寿等公司相关投资占比在80%至90%,生命人寿、中华联合财险、安诚财险、工银安盛、利安人寿等公司相关投资占比在60%至80%。其中被点名出现隐患和问题的保险公司包括国华人寿、建信人寿、利安人寿、百年人寿等。针对内部信用评级机制的完善问题,,而刚刚成立的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将可能承担复评的职责。


,保险资金在债券市场、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投资上,面临的信用风险正在积聚,正在放大。比如,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行业信托投资余额1998.3亿元,较2013年底增加555亿元,增长38.5%,增速较快。信托等金融产品风险隐患逐步加大,交叉传递性强,需要行业提高警惕,务必要加强风险管理,避免成为最后“接棒者”。:风险一:投资规模增速快。风险二:投资集中度较高。风险三:关联交易存在风险。 风险四:基础资产不明确。 风险五:信用评级机制不完善。



5.细数家族信托之四大局限

近年来,中国大陆地区的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需求日渐增大,促使家族信托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一行业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良好机遇。然而,在笔者看来,法律制度障碍重重、政策科学引导欠缺、专业化服务尚待提升等重要因素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家族信托的进一步发展。家族信托之四大局限包含:1,私密性缺乏保障。2,法律制度障碍重。3,专业化服务尚待提升。4,政策科学引导欠缺。中国家族信托发展建议:1,完善信托法律法规。2,提升家族信托产品。


信托公司应该转型立足于信托本源业务,以产业领域为重点,以资源组合为手段,以市场优化为原则,以金融创新为动力形成信托公司新的盈利模式。在新兴家族信托市场,每单信托产品的设计都需根据客户的自身情况和不同需求量身定制,这为家族信托产品的设计提供了想象空间。在家族信托产品的设计上,应充分发挥信托业的灵活性。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目的,结合信托财产的自身特点,合理进行产品创新,开发技术含量高、个性化的家族信托产品。此外,信托的基础为信任,信任的前提是“充分了解”。家族信托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进行树立家族信托理念的宣传是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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