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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VS境外家族信托,外国的月亮一定圆吗?

2021-01-26 06:35:12

与其相忘江湖,不如点“蓝字”关注


随着中国家庭财富的迅速增长,科学有效传承财富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作为国际公认通用的财富传承法律工具,家族信托日益受到关注。自从2013年“家族信托元年“以来,家族信托在国内逐渐崭露头角,受到越来越多的超高净值人群的青睐。然而,正值家族信托事业方兴未艾,却有众多质疑的声音出现,一些文章大谈特谈境外家族信托之于境内家族信托的优越,对于国内家族信托存在诸多误解,造成外国月亮比较圆的假象。


误解一:家族信托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在我国大陆法系下水土不服

有人认为,信托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下的衡平法,我国没有衡平法制度,因此信托没有法律保障。还有人说,信托建立在二元所有权体制上,与中国的一元所有权体制不相适应。这些说法完全忽视了信托制度已经在中国运行十六年之久的事实。

,为信托制度在中国的运行提供了实证法依据。信托关系在中国显然合法有效,这在法律效应上与境外并无本质区别。可以说,2001年出台的《信托法》在信托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则上已经与国际接轨,是一部比较先进和前瞻的法律。


至于我国没有“一物二权“因此信托制度不合法的说法,《信托法》第2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法起草小组组长江平先生明确了起草小组当年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和变通:《信托法》采用了“委托给”这个特定的词汇,既不触及基本制度,也说明了所有权转移的含义。同时,他们在《信托法》的具体条文中,保障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实际上也就达到了信托的隔离功能。


随着《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出台,我国信托“一法多规“,从法律层面到实操层面越来越完善,信托制度并非水土不服。


误解二:境内信托判例少,信托权益得不到保障

有些人认为,家族信托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民法通则会被认定无效,实则不然。首先,新出台的《民法总则》取消了“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表述,而代之以民法总则146条与154条的规定。《民法总则》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民法总则》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其次,信托法律关系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法律关系。《信托法》第6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信托法》第7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信托设立合法,信托计划便具有财富传承与资产隔离的特性。在中国设立家族信托,通常是为了将财富进行更安全、更高效的管理,或者是为了将财富更和谐、更久远的传承。委托人可以通过信托制度的安全性、专业性和灵活性优势设立家族信托,从而实现财富的高效管理和久远传承。含有此种目的的行为并不会被认定为“虚假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所以根本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实践中部分信托计划被认定为无效,并不是由于我国家族信托制度问题,而是在于信托设立时存在不合法行为。这种情形即使适用于境外信托也并非无懈可击。


境外设立信托的目的和信托效力都有可能被击穿。这里“击穿“有两层含义:一是“击穿”信托本身,二是实现“击穿”的目的。中国公民在境外设立离岸信托,若信托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产装入信托就相当于无偿赠与,,再根据“涉外法律关系适用法”,适用中国的法律,可以判定装入信托的赠与无效,这是击穿信托的模式。香港一个案件判决中,虽然说信托有效,但女方可以获得对应金额的给付;虽然信托没有被击穿,但信托收益可以来执行,这就是第二层“击穿”的第二层含义。在英美法系国家,如果信托文件设计不合法,,法律效果等同于我国的信托关系无效。各国法律对于“虚假信托”认定的具体标准虽有所不同,但这一风险一直存在。

因此,不管是境内信托,还是境外信托,都需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与财产来源,从而实现财产保值增值、债务隔离、税务筹划、身后传承保护等目标。


总结

境内、境外家族信托本身并无优劣之分,是互补而不是互斥关系,委托人应当从自身实际情况和客观需求出发选择家族信托,而不是盲目相信国外的月亮一定比国内圆。

 

事实上,在当前国内环境下,从实操层面而言,境外家族信托的落地困难重重,不仅面临境内资产出境难、境外收益入境难、境外受托人费用高企沟通效率低以及道德风险等问题,还可能会附加高额的法务费用,和因地理文化差异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选择境内还是境外家族信托,其决定因素不在于信托制度的异同,而在于委托人的自身情况与诉求,依靠专业机构的指导,找到属于自己的专属家族信托。恒天家族办公室与中航信托强强联手推出的家族信托定制服务,为高净值客户提供更为全面、个性化、私密化的家族财富管理。无论境内境外,家族信托为家族财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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