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修订一些提取材料的通知。,并可直接签订单申报办理相关提款业务。
,民政系统不再颁发单一证书,公安机关不再颁发亲属证书。在这种情况下,长春住房公积金对上述证明材料作了以下修改:
一、单证:自2015年9月22日起,,当长春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分处负责提取业务时,可以直接签署一份声明,直接办理相关的采掘业务。
第二,亲属证明:从2015年9月22日起,,如果家庭成员不在派出所手中,他们就不在警察局手中)。公证应在公证机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