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质押贷款是指投保人以保单为质押,按政策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短期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可以质押的保单是指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如养老保险、投资股利保险和年金保险,但不包括医疗费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这些保险没有或很难估计现金价值。
一、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国公民;
2、具有有效居住证明,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人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持有合法有效的寿险保险保单的投保人,借款用途不违反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消费或投资经营活动;
5、贷款行同意贷款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同意保单第一受益人为贷款行;
6、借款人同意由贷款行将所贷款项划入其在嘉兴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
7、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借款人、贷款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在本行经营机构辖内。
8、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期限
政策性质押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借款人有一段时间无力偿还的,应当提前十天提出贷款延期申请,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贷款的到期日或者延期后的到期日,不得超过保险公司出具的质押贷款保险合同的注销保函所标明的有效期。
三、贷款利率
保单质押贷款利率按嘉兴银行利率管理办法执行。贷款利息应按季结息。
四、贷款额度
政策性质押贷款的起点为10000元,贷款限额不得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90%。
五、还款方式
原则上,政策质押贷款应按季度偿还。借款人需要提前偿还全部或者部分贷款的,应当提前提出还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