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pic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托资讯> 酷评:P2P新规的智慧与败笔

酷评:P2P新规的智慧与败笔

2021-11-25 16:15:15

P2P新规则草案已经出台,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纷纷发表意见,可以说是百家争鸣的思想流派。在被邀请撰写第一篇文章后,她仔细品味了条文的逻辑,发现了一些非常有趣的观点,。不过,从那些在前线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的角度来看,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读者分享。

首先,新规则是行为管理方法。

请注意,“网络贷款信息中介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质上是对某些类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的规则和处罚,即对网上贷款机构行为的规范。毫无疑问,对行为的立法是渐进的,不同于以往关于组织本身的立法,设定了进入门槛,不再使用5000万的冷注册资本,八年多的工作经验限制了P2P平台的引入,而是针对现有机构和新机构的行为(特别是规范销售和宣传行为),。同时,我们发现单靠这个规则并不能解决P2P行业所有的“啃”问题。在线贷款评级机构、在线贷款评估系统等领域没有相关的要求和行为准则,这些内容将严重影响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九比一,原源清晰。

  P2P是网络借贷的民间称谓,自2014年出现倒闭潮以来,很多机构为了撇清关系,把自己叫做:P2B、A2P、B2B、X2P、P2G等,但我们来看征求意见稿第二条,直接将个体给出外延,即: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记得飒姐在某报社金融论坛上遭遇圆桌嘉宾撕X事件,有人就是狭隘解释P2P,认为仅是个人对个人。,网络借贷属于直接融资,指的是自然人、法人及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

第三,。

伞树结构严防死角。,银监会、工业和信息技术部、,但尚未制定出联合系统和其他机构的协调机制。我们建议,在网上贷款管理措施最后确定时,应纳入部门联合制度。,,地方执行机构要努力跟上。,。,但最终自律组织的职能应予以考虑。根据草案第35条,自律组织应该开展自律活动,一个真正的协会是如何做到的呢?第一,收费高;第二,合作或购买服务,不是招投标,而是内部解决方案。自律组织拥有太多的“官方精神”似乎是不合适的。,希望能更公平、更公平地对待社会,毕竟自律协会是一种公共工具,而不是私人董事会。

  最后,在线争议解决是个什么鬼?

  征求意见稿第三章【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第九条第一款讲到提供在线争议解决相关服务,有朋友问,?当然不是,这里的“在线争议解决”,我们理解为类似淘宝上的“争议投诉处理机制”。其成熟模式已然在淘宝掌柜和小二们与消费者的斗智斗勇中磨练得日臻完善,P2P网贷同仁们可以参考适用。建议网贷管理办法定稿时,,以免产生歧义,影响网贷平台页面功能设置。

  综合顶

新的P2P规则广泛地征求了全社会的意见,。作为行业的一员,我们应该认真对待它并表达我们的真实观点(反馈电子邮件:phjrb@cbrc.gov.cn)。就像水泥已经有了,刻在模具上,现在主人说,模具可以小修小变,不要说什么时候停留在这个时候?!等水泥修好?太晚了。期待更多的反馈,我们都是积极的能量。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