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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信托•武汉新长江长安金融中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21-11-14 13:48:17

产品概要


 产品名称

武汉新长江长安金融中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方向

房地产

资金投向

信托资金用于与深圳长安兴业不动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起成立武汉长兴荣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以现金不超过10亿元出资认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长安不动产以现金1万元出资,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兼管理人GP。信托资金10亿元全部以股东借款形式进入瑞达地产。长兴荣业基金名义持股99%,实际占股比例30%

信托规模

本次发行13500万元

预期收益

24个月:

300万元≤X<600万元    8.0%

600万元≤X<1000万元   8.5%

1000万元≤X           8.8%

36个月:

300万元≤X<600万元    8.3%

600万元≤X<1000万元   8.8%

1000万元≤X            9.0%

信托期限

24个月/36个月,每期满半年可提前结束

分配方式

按自然年度12月20日及到期




产品特点


1、 用款项目优质:标的项目所在区位武汉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一片向好,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市场需求量大。所在地段为二环内商务核心稀缺地段,商业价值极高。此外,项目拿地成本低廉,楼面综合地价成本不超过1万/平米,预计比市场公允价低40%以上,销售利润空间大。同时,项目周边住宅项目较少,库存量低,去化周期不足3个月,未来销售预期良好。

2、 合作方经验丰富:湖北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连续近十年在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列于前15名,本土开发商位列前5名。在写字楼领域具有独特的开发运营优势及经验。

3、 基金 GP 深度管理:长安不动产入股标的公司后将进行深度管理,进一步降低项目因交易对手成本控制不严格、资金挪用等产生的风险。


风控措施



1、信托层面无增信措施,以下为基金层面增信措施。

2、长兴荣业基金最终名义持股99%,直接办理工商过户手续,剩余1%股权质押。

3、新长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陈学明夫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取得土地证后办理土地抵押(由受托人决定) 。

5、长安不动产深度管理 。


用款项目


标的项目为武汉市江汉区核心城区综合体项目,地块位于武汉市二环内汉口核心区——江汉区新华下路与马场路交汇处,属

于武汉市传统商务商业中心板块,地块周边商务商业聚集,交通便利,项目定位高品质住宅、地标性写字楼,少量商业街

区,保证项目整体城市形象和品质,规划方案合理,可实现地块价值最大化。在售价和去化率保守预估的情况下,项目实现

净利润99,030万元,净利润率21.66%。


风险提示:本信托产品存在投资损失风险,投资损失风险由受益人自行承担,受托人对投资本金和收益不负有补偿、兑付义务。投资者(受益人)在做出购买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并与受托人的从业人员充分沟通,在充分理解本信托计划相应信托受益权风险和评估自身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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