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将经过公证的二手房购买和采购合同保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持其及其辅助借款人身份证、帐簿,填写贷款申请表、房屋销售合同、转到中心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审核贷款金额,并计算应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三步,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下列资料:借款人身份证4份,账簿1份,贷款申请表1份,房屋买卖合同1份,估价报告2份。2、《转让财产所有权证书》、《转让财产所有权证书》、《竣工税发票复印件1份》、有关费用的支付(如保险费、抵押登记费、手续费等)2份。然后进入贷款合同;
第四步,申请人将在指定日期将资金转移到中央银行窗口并收到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