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pic
当前位置: 首页> 了解信托> 山东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办理指南(最新)

山东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办理指南(最新)

2021-08-27 06:41:30
时间:2014/08/27资料来源:荣360校勘作者:富人

山东农民专业合作贷款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如何?农民专业合作贷款作为一项以支持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的贷款项目,具有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等优点。

  服务对象:依法登记、规范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对只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销售网络等服务,不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向其成员发放贷款,不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

  适用条件:

(1)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原则上,其自有资金的比例不应低于30%;

(三)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及时向信用社提交有关资料;

(四)在信用合作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用监督和结算监督;

(五)信用评级在A以上,有能力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无不良贷款和拖欠利息;

(六)持有中国人民银行签发的年检贷款卡;

7.储蓄互助社订明的其他条件。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适用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2.其住所或固定住所(固定营业地)必须在储蓄互助社的服务管辖范围内;

(三)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没有不良贷款和拖欠利息;

(四)没有不良习惯,没有守法,没有违纪行为;

(五)在储蓄互助社开立存款账户;

(6)信用评级高于A级(包括);

7.信贷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处理程序:

1.农民专业合作社:客户申请信用调查,评级信用合作社审批签订合同贷款,管理发放贷款后的贷款收回。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

客户申请信用调查,审查评级信用合作社,批准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卡,并在信用期内持有“两证一章”(贷款卡、身份证、个人姓名印章),并在贷款发放或还贷后进行贷款卡的年审。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