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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讼有哪些流程

2022-01-29 16:08:35

  民间借贷诉讼有哪些流程?在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等方式,但如果选择了诉讼的话,那么大家知道民间借贷诉讼有哪些流程吗?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私人贷款诉讼


  一、民间借贷诉讼有哪些流程
、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2)起诉前的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和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在审查贷款案件的起诉时,;如果没有书面借方,则应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起诉将被裁定为不可接受。
。“贷款关系明确的,;贷款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明的,诉讼将中止。因此,贷款人保留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及其他“明确的贷款关系”的证据,否则,如果借款人失踪,则该案件将被无限期“中止”。
3.对于在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贷款纠纷,。公告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得回答诉讼。贷款关系明确的,可以审判后判定违约;贷款关系不能理顺的,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相关注意事项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这样如果当事双方不在一处,甚至有的相隔遥远,就会增加人力、财力、时间上的负担,特别是少数地方存在地方保护现象,造成官司的被动。为此,当事人可以引用第25条之规定,一是事前防范。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二是事后补救。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可签订补充协议,,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
  (二)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这就是说,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在当前资金紧张、组织生产要素困难的情况下,确实有不少债务人货款不按合同及时结清,拖债、搪债现象相当普遍,,也往往难以执行;有的债务人实质上是在进行经济诈骗活动。遇到这些情况,债权人可根据上述规定,,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C)付款令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第191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二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三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四)申请破产还债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损失无法清偿债务的,。”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欠缴的税款;(三)破产财产未按同一顺序清偿债务的,按比例分配。”申请破产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偿债并无力偿还债务时采取的最后手段。因为根据破产财产清算的顺序,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来看,债权人很难保护自己的全部权益,而未偿还的债务也将不再偿还。因此,企业法人和债权人在宣告破产清算程序启动时,往往会就清偿债务的期限和方式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中止破产偿还程序。
  可以说民间借贷纠纷是很常见的了,如果无法协商或调解解决的话,,以免超过规定的诉讼时效,而对自身造成不利影响。至于民间借贷诉讼流程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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