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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过渡期新规亮点——首次对家族信托作出界定

2022-03-02 14: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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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17日,,,以进一步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的要求。:

进一步明确《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

      ,《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限于资金信托业务,不包括公益(慈善)信托、家族信托。另外,,要“实质重于形式”,若信托公司以财产权信托名义开展资金信托业务的,应适用《指导意见》的规定。即要求实质界定资金信托业务,需要划入《指导意见》的规范范围内。

首次对家族信托的内核进行界定,预测将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规范

1.  信托主体

受益人应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但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

2.  信托目的

(1)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

(2)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和资产管理属性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

3.  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

低于1000万元

文泰律师解读

,这是对金融创新产品的认可与试水

(2)为防止可能出现的以家族信托名义进行专户理财性质投资管理,来规避《指导意见》规定的做法,

(3)家族信托具有合法财产保护、避免姻亲夺产、有序财富传承、慈善与税收规划的功能

(4)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1月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规定,“探索家族信托和慈善公益信托运行模式,支持财富传承和公益事业发展”,这表明深圳同样支持家族信托的发展与探索

(5) 我们预测,


,鼓励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对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要区别对待,严把信托目的、信托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合规性。

l  、违法违规提供便利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

l  、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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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Pixabay)

作者介绍

周慧敏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业务领域:金融诉讼 婚姻与继承 公司合规治理

文泰律师团,由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多名律师组成,一个专注于私人财富管理法律服务的律师团,主要业务领域:家族资产配置、信托及保险、私募股权、慈善基金、遗产规划、税务筹划、婚姻家事、金融诉讼、企业合规治理及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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