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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纳入银行、证券、保险同类金融机构 行业迎来发展新时代

2021-11-21 13:49:23

(图片来源摄图网)

编辑 | 中合资本市场品牌中心  吴文武

近期,私募被纳入与银行、证券、保险同类金融机构的消息备受关注与热议,有研究机构对此分析认为,2018年是一个足以写入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编年史的年份。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

2018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即中国央行)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这份下发给各大金融机构的通知中,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与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机构共同列为通知对象。

各大机构及市场分析人士对这一信息解读认为,中国央行公布的正式文件内容所透露的信号是,中国央行明确了私募机构的地位,将私募纳入统一资管大家庭。,对于基金行业来说是一次跨越,私募将可以和传统金融机构同台竞争。

资管新规利好私募行业发展

资管新规公布实施以来,市场对资管新规的解读热度仍不减。有市场分析人士通过对各方解读观点进行梳理后发现,与或被限制、或被叫停的传统金融领域相比,原本处于金融市场边缘地位的私募基金,则因新规而站到了金融舞台上,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与正规持牌金融机构同台竞技,成为本次资管新规下的一大受益方。

资管新规第二十二条:资产管理产品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机构可以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即以后私募基金不需要通过券商或信托的渠道,与银行私募资管产品对接了,而是可以直接与银行对接,这不仅节约一笔通道费用,更重要的是规范层面的明确和许可,让私募基金获得了与其他持牌金融机构同台竞技的机会。

业务类型更明确,未来发展更好

如今,随着资管新规出台,私募基金能够从事的具体业务类型更加明确。

资管新规的第十条规定: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和受(收)权益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并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鼓励充分运用私募产品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第二十一条,则明确了不得进行份额分级的三类私募产品。

此次改变,将会让更多金融机构与私募机构相合作,将会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私募股权投资,间接带动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行业迎来发展新时代

业内知名人士对此解读分析认为,资管新规出台,对于私募行业而言,不仅意味着一个资管新时代的到来,也意味着私募基金行业迈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新规规定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央行对此解读为,这里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是指私募基金的发行和销售。

这样意味着,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的金融机构地位得以明确,其机构公信力也将大大加强。私募机构后期开展资管产品的销售和进行市场开拓时,将会更加便利。

资管新规将进一步规范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资管新规业进一步规范了私募机构的经营行为,这也更有利于推动私募行业的健康、稳健发展,有利于行业未来发展。

私募进阶之路日渐清晰,也任重道远

资管新规进一步规范了私募机构的经营行为,只有加强行业规范,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金融风险,让资本更好的服务实体企业,促进实体经济振兴。,那些严守风控、合规经营、实力雄厚的私募基金机构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波动调整的市场环境当中,已经获得正名的私募投资机构和基金有了更强的公信力,与银行、券商和信托等持牌机构有了同台竞争的保障。资管新规加持之下的私募基金进阶之路日渐清晰,同时也任重道远。

国内权威媒体报道这则消息时展望称,“新时代的大门已经打开,未来的广阔天地属于每一个私募行业的奋进者。

(本文根据新浪网等媒体报道内容编辑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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