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pic
当前位置: 首页> 了解信托> 重大利好!信托可以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了(附公告原文)

重大利好!信托可以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了(附公告原文)

2022-08-05 08:38:13


关于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

市场评价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队伍建设,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以下简称《评价规则》)等自律规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启动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评价对象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

二、信托公司经市场评价获得承销业务资格的,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三、根据《评价规则》第十五条规定,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参加市场评价:(一)因违法违规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二)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相关主管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三)因违法违规给市场造成严重后果。

四、本次市场评价适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标准》(见附件1)。

五、请参评会员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相关材料要求说明》(见附件2)要求的内容与格式,于2017年9月15日17时前将材料清单(见附件3)及具体材料提交至交易商协会秘书处(含电子版材料及相应纸质版材料),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请送交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0层,交易商协会会员与法律事务部,邮编:100033。

六、请交易商协会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市场成员代表按照《评价规则》及相关规定配合做好评价工作,并在有效时间内向交易商协会秘书处提交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应独立、客观、真实。

七、参与市场评价的会员机构应指定专门联系人,并将其联系方式告知交易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白荷  江一帆

电话:010-66538225  66539169

传真:010-66539039 

 

附件: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标准

2.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相关材料要求说明

3.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材料清单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17年9月7日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类型。


附件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标准


来源:资管视野



◐郑重声明:本公众号衷心感谢各位作者辛苦付出,所有内容不代表所在机构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



债市研究(bond-research)

债券市场最大的发债业务合作平台

合作微信:ibonds

招募全国各城市发债业务合作伙伴:请发送(姓名+单位+手机号码+所在城市)添加微信

业务范围:

交易所公司债(小公募、大公募、私募债、绿色债券、永续债、可交换债)

资产支持证券(企业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PPP资产证券化

国家发改委企业债(一般企业债、项目收益债、绿色债券、永续债、停车场专项债、地下管廊专项债、养老产业专项债、配电网改造专项债、双创孵化器专项债、战略新兴产业专项债、PPP专项债)

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中票、PPN、短融、超短、金融债、次级债)

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

美元债券、熊猫债券和点心债券

政府产业基金(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城市发展基金)

优质公司债、企业债、ABS、PPN产品销售

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信托计划、资管计划

经验招聘:

诚招全职发债项目承揽人才,要求能持续开发公司债、企业债、PPN、中票、美元债和ABS等项目,致力打造中国最强债承团队

诚招债券销售人才,要求有较为丰富的资金方资源,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券商、基金、上市公司、财务公司等

公众号文章写手,文案必须要ok,既要懂自媒体运营,也要懂债券

征稿启事:本公众号急需高质量原创文章,欢迎投稿,最好是关于债券的。由于目前本公众号个人运作,尚无收入,所以目前还不能提供稿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