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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托——P2B弥补P2P硬伤应运而生

2022-01-06 08:27:22

P2B是person to business的简称,是一种专注于帮助法人企业(非金融机构)解决融资难题的网络借贷模式。严格说来,P2B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独立的网络借贷模式,而是基于P2P的主模式上,受行业环境影响所衍生出来的一种细分模式。

P2P模式的硬伤在哪里?

从本质上来说,P2PP2B都是基于互联网的借贷模式,平台以中介的身份对投融双方进行撮合。但是由P2P衍生出来的P2B,在模式上还是进行了创新。

虽然政府频频发出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信号,银监会也成立了普惠金融部以引导P2P发展,但是P2P作为一种从欧美国家引进的借贷模式,国内的土壤并不足以让它茁壮成长。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中美征信环境的截然不同。在英美国家,征信体系十分完善,专业的征信机构遍地开花,P2P平台在审核借款人时,不需独立进行信用调查,从这些征信机构就能获取个人的完整信用记录,P2P平台基于信用报告能对借款人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从而减少风控成本,降低风控难度。然而,P2P到了中国便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症状。中国的征信体系堪称一片空白,一方面是民间征信机构的严重缺失,个人征信体系难以建立;另一方面,央行征信系统只支持银行接入,P2P平台难以获取用户的征信信息。最早的拍拍贷是比较接近于英美模式的P2P平台,其坚持做纯线上及无担保的中介平台,但是在不完善的征信环境下,这种模式的后果就是不受投资人欢迎,初期发展缓慢;无抵押信用标的出现也导致拍拍贷的坏账率一路飚升,至于官方宣称不到2%的坏账率,我们一笑而过就好。

由于市场需求,拍拍贷之后,鲜有P2P平台尝试这种纯线上模式了,而是开发了线上结合线下的中国特色模式。线上发标融资,线下审核资质。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保障了投资人,能够迅速开拓市场;线下风控也能过滤部分不良借款人,控制坏账率。但是这种由P2P平台自身承担征信责任的模式也有着先天不足。第一,拔高了平台的运营成本,风险管理贯穿于贷前、贷中、贷后,涉及到异地风控的,还需要安排人员前往。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还需要财力支持,成本极高。第二,风控体系不精,风控能力较弱。最专业的风控都在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从职业选择上来说,成熟的金融行业比P2P更稳定。虽然P2P挖角银行成功的案例也有,但是多数草根平台从银行挖人还是比较困难的。因此,绝大多数的P2P平台风控,不管是从体系的建设还是从人员的配置上来说都比较差。风控决定着平台的项目质量,而项目质量的好坏则直接影响资金进出。如果平台的资金流出长期大于流入,基本就能理解为资金链断裂了。

为了节约风控成本,一些P2P平台选择与小贷公司合作。简单来说,即由小贷公司提供项目,并负责风险管理,平台只进行项目融资。虽然这种举措让P2P平台得以转嫁部分风险,但是民间小贷机构的风控手段与P2P平台其实无异,联合风险依旧存在。第一,超杠杆运作风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超过10倍。但是多数与P2P平台的小贷公司,已经出现了杠杆过高的情况,远超10倍不止。一旦项目出现集中违约,小贷公司就会死在超杠杆运作上。第二,风控成本。风险管理是一件高成本的事,但是民营小贷机构的资本实力有限,能够用于风险管理的可支配资金十分有限,这也意味着小贷公司在风控上依旧面临着与P2P相似的难题,即难以在不健全的征信环境下有效管理风险。

综上得出,P2P模式的硬伤在于风控。在短期内无法改善征信环境的前提下,P2P平台既难以通过自身条件来解决风控难题,又无法寄希望于风控实力同样羸弱的民间小贷机构。这种风控上的不足直接导致了问题平台频现、行业乱象丛生。

P2B模式应运而生

前文说到,受环境、资本、人才的限制,P2P平台在风控上难以发力,因此引发行业乱象。但是,乱象源头除了上文提到的大环境及成本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借款人。众所周知,P2P平台的借款项目多半来源于个人的资金周转需要,或者一些个体户、农户等,这部分借款人群整体质量不高,或是资产单一、缺乏稳定收入;或是个体户存在经营风险;或是家庭结构不稳定,缺乏有效担保,极易逃避债务;或是品行不端,恶意拖欠还款;或是单人多次借贷,资产负债比例过高等。首先,高净值的优质借款人被银行垄断,P2P行业只能在次级借贷市场“择优筛选”;其次,国内征信体系缺失,P2P平台难以高效评估借款人;最后,行业信息壁垒严重,平台之间无法通过共享劣级借款人名单以规避风险。所以,借款人风险也是P2P行业乱象的原因之一。出于“整改乱象”的需要,P2B平台应运而生。

需要强调的是,P2B模式的诞生并没有完全脱离P2P,仅是以改造P2P模式的部分硬伤为契机,依然保留P2P原有模式中的优点,在商业模式中加以改进。换言之,P2B模式在本质上与P2P一样,是网络借贷的执行者,普惠金融的践行者。不同之处在于,P2P模式专注于挖掘个人信用借款市场;而P2B模式则面向中小企业(法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第一,借款人的定位,避开个人借款用户。P2B模式与P2P模式的区别,首先是借款对象的不同。P2B的借款对象为法人企业,相较于个人借款而言,不管是资金去向还是资金安全,企业借款都更占优势。首先,正规企业有专业的财务记账,资金来去有据可查。其次,依法经营的企业均有缴纳注册资金,并拥有相关部门的备案登记;最后,企业在向P2B平台借款时须提供足值资产抵押或股票质押,以减弱风险。

第二,借力合作机构,弥补自身风控的不足。在传统的P2P模式当中,担保多为民间小贷机构或平台自身,前文已经说明民间小贷机构给P2P平台做担保的局限性,这里不作赘述。从国内现有的投资环境来看,担保与否对投资人的投资意愿有极大的影响。一方面,P2P无法改善混乱的担保局面;另一方面,行业一时难以实现“去担保”。基于这种前提,P2B在担保上另辟蹊径:仍然保留担保,但不与民间千篇一律的民营担保机构合作,而是引进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为项目提供担保并兜底。P2B平台的项目先由国有金融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征信评定、数据分析等工作,项目确立后交由P2B平台线上发布并开始融资。这种风控流程看似与P2P模式相似,但其创新之处在于合作的担保机构。为了避免P2P风控不力的难题,P2B模式摒弃了传统的民营担保,只选择国有、国有全资的金融机构,这种金融机构与银行同级,风控体系相对完善,有利于控制风险;且资金背景雄厚,兑付能力更强。

随着行业的发展,市场出现细分是必然的趋势。P2B模式的诞生并非偶然,尤其是现下如火如荼的P2P网贷行业,不断有大资本涌入,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如果不积极挖掘模式创新,必定会在洗牌的浪潮中遭遇淘汰。除了P2PP2BP2FP2C,互联网金融还将在创新和发展中裂变出更多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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