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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查询信用报告将收费 每次25元

2022-05-11 11:19:42
时间:2014/05/28资料来源:Rong 360原文作者:竹叶

2013年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中心面向江苏、四川、重庆三个省(市)。试点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他们的信用报告服务,试点效果好。预计今年将在全国推广。信用报告的在线查询必然涉及费用问题。

  据央行公告称,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4]135号)规定,央行征信中心自2014年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个人每年查询第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每年前两次免费。

  央行表示,互联网查询旨在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非现场查询服务渠道,个人通过互联网就可以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对于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社会信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通过征信平台可查到三方面的个人信用记录: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以及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是注册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是否有逾期记录的提示性信息,比如是否有最近5年内的贷款、贷记卡逾期记录,以及准贷记卡透支超过60天的记录。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为注册用户提供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汇总信息,个人信用报告则涵盖明细信息。公共记录包括欠税记录、强制执行记录、民事判决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等。网上和现场查询到的信用报告内容一致。信用报告的信息将及时更新,信息的保存严格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理。如果个人有不良贷款记录,自该不良行为或事件结束之日起在信用报告上保留不超过5年的时间。

  央行征信中心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网上查询信用报告仅在部分地区试点,因此暂时不收费,也不占用2次的免费“名额”。不过在网上查询在今年全国范围推广之后,将会考虑将此纳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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