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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信托业务创新的挑战及互联网金融下的机遇

2020-11-20 09:20:05



信托业务创新的现状及挑战


1.信托业务创新的现状


,而信托自身极具创新的能力显然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


创新匮乏来源于对外界环境的不敏感,来源于制度红利下快速发展的路径依赖,来源于缺乏文化底蕴下的快速突破。


观察近年来国内信托公司的业务结构,可以发现两大特点:一是各家信托公司的产品同质性较强;二是很多信托公司仅开展寥寥几个领域的信托业务,对其他很多可行领域均不感兴趣,“金融百货公司”的称号有名无实。这一现象就是业务创新乏力的表现。但所谓“存在即合理”,很多信托公司不搞业务多元化经营也是有多种原因的。


从外部环境看,近十年中国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状态,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火爆异常。因此,信托公司在房地产、基建等驾轻就熟的传统领域中展业,一方面优质项目众多,另一方面项目盈利性较好、安全性也易于把握,业务开展得红红火火。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托业务人员放弃自己擅长并且盈利丰厚的业务不做,却转向那些盈利回报低、风险隐患大的陌生领域,完全是得不偿失,属于自寻苦吃、自找麻烦。因此,客观上无压力,不需要创新。


从从业人员的行为因素看,已经习惯了传统领域业务的信托人员,即使主观上存在创新的意愿和冲动,如果真要开展创新业务的话,也存在各种成本和诸多风险。一是创新不划算,机会成本高。对于一个陌生的新领域,从不熟悉到熟悉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投入更多精力;同时当传统业务盈利不菲、项目容易获取的时候,传统业务人员即使从事创新业务成功,也可能代价不菲,甚至“捡起芝麻,丢掉西瓜”。二是创新有风险,比较劣势大。一旦创新失败,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所得就是零收益。反之,按部就班做传统业务,一方面只需照章办事,轻车熟路;另一方面由于项目风险可控,付出和收获完全成正比,因而无忧无虑。三是创新无魅力,激励跟不上。与传统业务相比,创新业务利润相对较薄,在信托业务人员投入较多时间精力的情况下,收益也不会很高。任何一家企业都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在创新业务利润本身较少的情况下,创新业务奖的奖金比例设置即使再高,也不会高到哪里去。


总之,对于长期从事传统业务的人员来说,创新的成本远远高于创新收益,因此,创新属于一种不经济行为。客观上无压力,主观上无动力,创新存在明显的“创新惰性”。


2.信托业务创新的挑战


(1)产品设计及挑战


传统的以项目为导向的商业模式,极大地限制了产品设计的发展,更多的信托计划是以融资驱动为导向的,而面对未来面向客户需求的产品设计尚处于萌芽之中,对于专业人才,专业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但供给却存在明显的不足。


而对于信托产品这种金融产品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思路,并没有从信托公司创设信托产品的性质中加以明确,信托产品是一种典型的服务类产品,其使用价值并不能很明显的感受到,而从其对于高净值客户增值的价值来看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因此信托产品的属性中需要加强对于服务体验的认识。从目前的产品设计来看,由于融资类项目较多,更多地考虑的是抵质押,第一第二还款来源,企业实力等要素。而投资类项目设计中,则注重于配置资产的选择和组合,以及结构化杠杆等的运用。而对于事务类信托,则有向融资类、投资类信托偏移之嫌。对于需要信托提供服务体验的事务类信托,信托产品设计中鲜有创新。


(2)业务品种及挑战


产品设计上的不足和挑战,在享受制度红利下的信托行业发展,形成了房地产信托为主体,基础产业信托为重要支撑,证券信托协调发展的三项主营业务,而对于体现出资产管理能力以及事务管理能力的信托本源业务品种鲜有涉及,这就造成了现有选择下的投资者固定收益倾向路径依赖的强化,与风险管控面临的挑战一起,使整个信托行业陷入到一种“刚性兑付”的窘境,从而越发难以形成丰富完善的产品线,在创新惰性下,疏于开发创新产品,哪怕是现有产品的整合与升级。


(3)风险管控及挑战


以项目为导向的风险管控为信托行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管控难题,本身宏观经济的复杂性以及金融资产的繁杂性,需要系统而完备的风险管控对风险加以管理,如对于风险的全程把控,对于风险对冲工具和业务负相关性的运用等,这些在几乎单一、传统的业务发展模式下无法加以实现,高度的路径依赖又促使风控人员本能地对于创新业务开展的低兴趣性。也就是说,目前信托行业发展面临的转型难题是历史的必然,“刚性兑付”下的转型在创新乏力的情况倍感艰难,而且在目前经济下滑周期下,房地产信托的强经济周期性,使信托公司在化解风险时力不从心。


因此,基于目前信托公司创新的现状和挑战,在目前需要各家信托公司加速转型的关键时刻,需要有一个重要的转型抓手来促进信托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而互联网金融带给信托公司一个重要的机遇,从技术上突破,由此也迎来了信托公司重要的转型时刻,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面对互联网的冲击,大家都知道未来必然要向互联网转型,但并不代表你就能真正转型成功。而商业模式不仅要指出方向,还要告诉详细的路线图。


华为在其趋势报告《用趋势赢未来,数字化重构商业》中写道,商业过程纷繁复杂,概括起来包括价值创造和价值传递两大环节。在价值传递环节,主要是我们常说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而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则打通了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缩短或者重构“价值传递”的商业价值链。互联网已经全面渗透并改造了价值传递环节,实现了数字世界和物理世界的融合,减少甚至消灭了中间环节,重构了商业链条。而以往这些渠道分走的利润,在今天来说太高了。当前,互联网开始向价值创造环节进行渗透,特别是向产品研发和制作等领域渗透。


信托创新的生态圈得以显著改善


互联网金融给信托业务创新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无论从技术上、工具上还是商业模式上带来了深刻的变革,互联网金融为信托业务创新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会。


特别是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方向和路径规划,该指导意见的提出将极大地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指导意见指出,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和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科学合理地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指导意见指出,信托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并保守客户信息。信托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销售和开展其他信托业务的,,审慎甄别客户身份和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能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本次指导意见为纲领性指导意见,,。


信托公司创新生态圈经过信托行业多年的高速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已然得到显著的改善,主要来源于六个方面。


1.创新转型成为可持续性发展的历史必然


创新转型已成为信托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历史必然。创新惰性正在得到显著的改善。随着信托风险项目的开始暴露,原有强经济周期的信托业务风险逐步加大,依赖于制度红利的行业高速发展高位运行,迫切需要转型升级,摆脱目前的困境,而创新成为行业及公司的高度共识,由以前的“可转可不转”转变为“必须转”,形成了上下的创新合力。


2.行业高速发展提供创新基础条件


行业高速发展为信托公司转型提供了创新基础条件。持续的行业高速发展为信托公司转型提供了完备的创新基础条件。通过近几年信托行业的高速发展,信托公司的资金、资本实力、人才实力、风险管理实力,管理能力,信息系统建设都已经较前几年得到显著的改善,为创新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3.泛资管时代来临提出更高要求


泛资管时代来临为信托公司创新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促使信托公司加快创新以应对激烈的跨行业竞争。随着中国高净值人士的持续增加,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综合金融服务需求非常强烈,依赖于传统产品的项目导向模式已经显然不适应投资者的需求,加快创新,推陈出新成为必然,由此也带来了信托公司创新的强大动力。


4.金融改革深化强化了信托公司创新发展


金融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和金融市场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了信托公司创新的发展。利率市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资本项目逐步放开的推进,深刻变革了信托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形成了信托公司内部管理提升和加快创新的强大动力,不创新就面临着被时代所淘汰。


5.


为推动信托公司转型升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经营理念、。杨家才主席助理“八大责任”“八大机制”的信托行业发展理念的提出,银监会单独设立信托部,出台《信托公司管理条例》,信托业保障基金的设立,以及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等等,都为信托公司创新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路径规划。


6.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可能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技术上为信托公司创新解决了大量的难题,如创新设计中的营销、风控、运营等的考核,以及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的管控,均可以通过大数据、精准营销、流程管控等多种方式加以实施,而且互联网金融本身带来了信托业务常规运营模式的转变,这些都为信托公司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在互联网金融下的信托公司创新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产品设计上的革新


信托产品以受益人利益保障为根本,而在项目导向下的产品设计更多地体现了融资主体成本、规模诉求以及信托公司风险管控、收益诉求的结合,开发出的产品,委托人实际上可以挑选的余地不大,由此也导致了在资金信托中委托人对于信托公司品牌的依赖,以及刚性兑付思维的路径依赖。而目前泛资管时代的来临,恰恰打破了这种情形的延续,在信托产品设计上体现出多重的革新性。


1.注重客户需求


注重客户需求,特别是体验和情感需求。改变过往的融资项目模式和简单的投资收益获取模式,改进客户服务,增强客户的情感因素和优质体验。


2.项目获取由融资人主导向委托人主导


项目获取将由融资人主导向委托人主导转变,根据委托人的内在需求,寻找合适的对接行业及业务,并进行产品设计,由此也进一步增强了产品的吸引力,由销售转变为营销,由被动式的购买转变为积极的投资参与,由过度依赖品牌和刚性兑付转变为选择与自身风险偏好、投资经验相结合的产品。由此也进一步实现了“按需生产”,再无“库存”一说,加速对于营销中间机构的淘汰。


3.产品设计中的收益体现模式将显著改变


对于产品设计中的收益体现模式将得以显著的改变。项目融资下以咨询服务和息差为收益方式,投资项目则以信托报酬和分享超额投资收益为收益方式。传统金融模式使得信托公司的业务只能限于房地产、基础设施和证券,而无法拓展到其他的领域,所谓的综合融资成本高,期限与项目不匹配等多重问题影响到了信托社会职能的发挥。通过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未来适度降低融资成本,扩大信托项目规模,与项目期限匹配将成为必然,信托公司收益的获取方式除了项目本身外,增值服务也将成为主要的收益模式,从而有利于信托公司的转型,并进而提升信托行业的影响力。


4.产品设计标准化和模式化


产品设计更加标准化,模式化,增强委托人对于信托产品的辨识。互联网金融的线上产品要求标准、简约,便于快速获取信息,这就要求信托公司加大基础产品的标准化设计,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信托产品的组合化,通过基础产品的简易识读扩大信托产品的认知群体,依托于互联网的广泛性和实时互联,扩大营销半径和提升营销效果。


5.风控措施有所转变


产品设计中的风险控制措施将由融资类产品风控措施的极致考虑转为通过对于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竞争环境、产业发展,现金流情况的考察判断项目潜力,以充分发挥信托工具的优势,加强风险管控。


风险管控手段的多元


传统模式下的风险管控手段正在因为信托项目风险的暴露而改变,实践证明单纯依赖于抵质押等手段难以实现信托项目的稳健运行。而互联网金融可以促使信托风险管控手段的跨越式进步。


1、大数据将用来对过往客户资信和风险情况做出评估和预测,从而对客户能够进行筛选,避免不合格客户以及项目源头的“带病”运行。


2、互联网金融运用信息系统对项目进行持续监控,可以及早地发现潜在的风险,为风险防范和处置留出足够的时间。


3、强化风险控制的宏观、中观和微观体系建设,从而从源头上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加强对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行业前景的分析以及企业运行情况的判断,乃至于具体项目的运行情况,这些均可以通过大数据的挖掘得以实现。


4、风险对冲工具和保险工具的运用,将加大信托产品抗击风险的能力。


5、资产处置能力的增强,也为风险控制进一步提供保障。借助于互联网金融的时空交错性和资源整合性,实现不良资产的跨界、跨时空处置,从而将信托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得以化解。


6、信托产品流动性的增强进一步降低了风险的发生。由于信托产品购买起点高、持有时间较长,持有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流转平台而要求了流动性的收益补偿,增加了产品的成本。通过流动性平台的建设,不仅有利于信托产品风险的降低,也有利于对风险进行控制和把握。


组织结构扁平化、功能化


转型中的信托公司正在着手调整组织架构,以适应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通过组织架构的调整加速适应公司战略的调整,并着手于提高效率。目前行业的类事业部制和事业部制改革,都从一个侧面展现了组织架构调整的迫切性。从互联网金融运行来看,以及客户综合金融服务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的满足来看,在事业部建设的同时,需要加强组织机构扁平化、功能化的转变。


面对复杂和多样的需求,剧烈的外部环境变化,务必要加强公司的及时应对性,传统的小而全的运行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管理幅度理论认为,一个管理者由于精力、知识、能力和经验的限制,所能管理的下属人数是有限的。通常,基层管理者能够有效管理的下属不超过15-20人,中层管理者能有效管理的下属不超过10人,高层管理者能有效管理的下属不超过7人。信托公司的转型务必要在组织架构上进行突破,尖刀式的综合服务小组是目前创新业务开展的主流模式。从互联网产品的发展来看,5-6人的项目小组开发是最佳模式,有利于在限定的时间内推出适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并不断地进行迭代,以提高客户体验和价值。


组织架构的成功模式非阿米巴莫属。阿米巴是京瓷公司创始人稻盛和夫所创立,它的目的是“确立与市场挂钩的部门核算制度”,第二个目的是培养具有经营意识的人才,第三个目的是实现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经营。企业推行阿米巴经营的前提条件是建立企业内部的信任关系、培养全体员工的经营意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设立阿米巴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为了划分后的阿米巴能够成为“独立核算的组织”,需要有明确的收入,同时能够计算出为获取这些收入所需要的支出。第二个条件是,最小单位的阿米巴组织必须是“独立完成业务的单位”,换言之,阿米巴必须是作为一个独立业务而成立的,拥有最小限度职能的单位。第三个条件是,能够贯彻公司整体的目标和方针。


阿米巴模式对于促进信托公司创新业务开展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经营企业最终是经营人才,经营人才的核心是经营人心,当企业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时,员工思想的统一是企业能够产生合力的基础。也就是说信托发展到目前的阶段,转型升级需要组织架构的调整,更需要专业人才、具备经营意识人才的不断涌现。


创新业务自身加速演变


创新是个永恒的概念,对于创新的具体界定也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微创新、颠覆性创新等等都是创新的具体表现形式,创新业务也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与时代的发展息息相关,创新永远是对于历史总结基础上的新发现。而过往的信托创新业务正是在这复杂的历史环境中焕发新生,新的创新业务正在涌现。互联网金融带来了信托创新业务自身的革新,互联网金融在为创新业务开展提供技术条件的同时,也带来了物质基础,如后文所提到的各种创新业务,也都是目前时代变革的产物。


信托企业文化的革新


长期以来,信托行业在获得高速发展的同时,一直对于信托社会管理职能的完善备受争议。实质上信托业务的创新也来源于信托企业文化的革新,从原先的绩效主义转变为胸怀天下的责任感、使命感,从而从企业文化上成为创新不竭的永恒动力。绩效主义是企业的脓包,它看似公平,但缺少内涵,只能靠利益刺激,未能和员工结成精神共同体,最终是企业走向平庸。无论任何企业,只要实行员工收入与业绩完全挂钩,一些扎实的工作就容易被忽视,破坏员工对企业的信任。这实际上也从另外一个侧面揭示了信托行业高速发展后的迷茫期,既有转型的迷茫,更有精神层面的文化缺失。


一个企业如果只雇佣了员工的躯体,而没有雇佣一个拥有正确理念和思维方式的完整的人,那么,一切管理工具和方法的作用都必然是非常有限的,想要彻底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必须通过经营理念的渗透产生作用。也就是说,唯有为工具系统赋予正确的理念才能真正推动企业的持续进步。让员工像老板一样思考、决策和行动,实现全员的自主经营,彻底释放企业潜能。


(本文由“中国信托业协会”原创首发,版权归“中国信托业协会”所有,转载须经授权并注明转载自“中国信托业协会微信”。)


摘自:《2015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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