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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互联网金融下信托业务创新的支持体系建设

2022-06-03 14:46:07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第一份官方指导意见,《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给出了顶层设计,,但对于具体的细则及细节的规定尚未作出。互联网金融本身具有极强的实践性,而且随着技术的发展,呈现各家多样化的形式。,但对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和鼓励政策必不可少。


1.


,后续的协调机制尚待建立。那么对于信托公司创新业务借助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2.对互联网信托进行界定


从指导意见来看,,除了通用的规则外,尚没有对互联网信托进行界定,这必然涉及互联网信托是以发起人为主体确定,还是以涉及信托产品为主体,抑或是采用信托工具为主体确定,。因此,应根据互联网金融在信托的发展形式,对互联网信托本身进行界定,并出台相应的细则。


3.合格投资者的认定及客户面签、网上确认


通过技术手段,继续强化对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原有的标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执行不力等问题。而“面签”在目前的技术手段下,将留有语音和影像,更加有利于对客户风险的揭示,避免虚假宣传和销售。,以加强投资者风险的控制。


4.加快推进互联网专业子公司建设


,可以从互联网专业子公司设立着手给予政策支持。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特性,需要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以及特定的营销手段,在信托公司体系内发展将与传统的营销及流程产生冲突,而通过专业子公司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发展,亦可以通过独立运作,在实现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引入互联网优势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并推动信托公司的转型。


信托公司战略的调整


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而是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彻底的互联网思维,信托公司的转型需要借助于互联网思维对传统业务的改造,以及对于创新业务的促进,因此,需要从公司战略上对互联网金融进行适应,从战略上明确以客户为导向,以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为战略目标,从思想和观念上明确互联网在推动公司成长的重要作用。


著名互联网企业小米科技CEO雷军曾说过,不要用战术的勤奋来掩盖战略的懒惰。过往信托行业的高速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体现尚不明显,但在目前转型升级,面临五期叠加的情况下,战略的支撑地位显著体现,而仅仅依赖于传统模式的扩产以及挖潜,都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也就是更为勤奋的战术努力将会将企业转型引向歧途。


企业的成长取决于两个变量,一个是战略,一个是组织。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战略和组织不清楚的话,那么这个企业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而战略不是企业提出的目标,如“成为行业第一”不是战略,只有找出能够成为第一的路径,才是战略。同时组织服从于战略,战略服从于时代,所以时代变了,战略必然发生变化,组织也随之而变。


转型必做的三个准备。第一,转型的起点是客户,不是产品;第二,转型是用行动来检验,要提供具体解决方案;第三,转型的核心是提升整个组织的效率。


传统企业的互联网转型可以:一、持续加强现有体系的竞争力建设;二,利用互联网工具改进业务流程;三,用互联网精神进行自我革命;四,重新按互联网模式建立新业务。


事实上信托公司的战略调整将明确发展的方向,但仅有战略没有实施方案也是不行的,仅仅依靠流程的改变和工具的使用也是不行,互联网金融下的创新需要系统生态圈,来取得可持续发展。


组织体系的变革


传统的供应链是大规模、标准化、流程化的,线性、单向、命令式的。而互联网下的供应链向协同网络转变。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导致了原来项目导向模式的转型,转变为以适应客户需求,特别是客户个性化需求的转变,信托公司的产品逐步向大规模定制,个性化定制转移,在一款“爆品”引发投资者需求的基础上,构建多元、多层次的基础产品序列,并通过组织结构调整,流程设计,改善和提高服务体验,实现客户向用户转变,进而带动了商业模式的改变。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信托业务的供应链模式,并通过反复反馈和迭代,打造一个闭环的生态系统。


上文提到的阿米巴经营模式在统一经营理念的基础上解决经营的组织建设问题,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经营监测工具系统,通过不断的持续改善实现销售额最大化和经营费用最低化,同时培养一批具有经营意识的人才,进而达到了简化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


为实现公司战略的意图,互联网金融发展下的信托公司组织架构必须做出适应性调整。


跨界人才的培养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才与组织的关系将更多的是同盟关系,人才与组织的依存关系也表现出新的特点(人才对组织的依赖性在逐渐减弱,而组织对人才的依赖性却在加强)。


互联网金融下的信托业商业模式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从而不断提升客户体验,强化个性化定制的产品设计,因此,人才结构应涵盖客户经理、高端私人银行经理、产品经理(专司产品设计)、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和运作)、资产配置经理、品牌经理以及IT技术经理,此外还应包括在此基础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人才结构建设既需要对现有人才进行补充和完善,也需要对现有人才进行转型升级,更为重要的是大力引进稀缺人才。而人才的培养既可以采取学历教育,亦可以采取职业教育。


但单项技能人才的培养无法满足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需要加强对跨界人才的培养,通过多元化、多领域专业人才的引进、融合、培训、提升,达到培养跨界人才的目标。


投资者分类及教育的提升


目前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提倡的选择自由隐含着一个前提:风险自担、自负盈亏,如此方能鼓励人们选择多元化的金融渠道及金融产品。客户若未经适当教育、无法接受这一理念,一旦出现风险可能激起严重事件,。因此从政府、信托公司、行业协会等多种渠道开展相关的风险教育,促进严谨的契约精神和良好的商业环境,非独有益于互联网金融,对信托行业也是百利而无一害。


此外,信托公司还可以通过互联网的技术和手段进行信托知识的普及,可对不同类型的信托产品进行解读和分析,帮助广大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我国的信托业务模式、。同时,借助于互联网,信托知识可直达投资者,帮助投资者树立良好的信托文化及信托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投资者分类也是在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下必须要做的事情,同时也是互联网金融下可以通过大数据挖掘做到的事情,通过对投资者分类真正能够引导合适的客户选择和接受合适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正如马云在描述淘宝未来发展时的三个阶段(非主流人群购买非主流产品、主流人群购买非主流产品、主流人群购买主流产品)一样,互联网金融产品也需要经过培育,由少部分人群购买创新性产品,大部分人群购买创新性产品最终过渡到大部分人群线上购买信托产品的目标,实现线下业务的线上化,极大地提升信托公司的运营效率。


信息系统保障的提升


在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下,信托公司构建的信息系统应当能够支撑信托公司经营网络的平稳运行,搭建起以数据仓库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数据体系,以实现客户信息、账户信息、产品信息、交易信息、管理信息等的集中管理,从而利用这些信息建立客户的信息视图和评价体系、以及各种风险计量模型,进而可运用有关成果开拓市场,促进信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由于信托的高端私募产品性质,投资金额大,因此信托公司在利用互联网开展相关业务时,除了要考虑互联网金融的便捷性,更要充分考虑网络安全性问题,为客户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同时,信托公司亦不能过度迷信技术而忽视了技术的潜在风险和道德风险,过于复杂的技术阻碍了人们正确认识风险,可能导致系统风险的过度累积。


(本文由“中国信托业协会”原创首发,版权归“中国信托业协会”所有,转载须经授权并注明转载自“中国信托业协会微信”。)


摘自:《2015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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