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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妻子还要偿还丈夫欠下的债务吗?

2022-01-24 09:21:58
时间:2015-11-18 来源:融360原创 作者:宋璨

  夫妻本是同林鸟,原本婚姻应该是一道的坚实壁垒,可是一旦这围墙坍塌,曾经比翼双飞的人们,又有多少能和平地说分手呢?《婚姻法》普及至今,很多人都清晰明白:离婚后,夫妻应该共同分割手中财产,但如若一方背有债务,另一方也要替其还贷吗?

  案例审查:

  据《中国视窗》报载,贵州有一对夫妻,丈夫朱先生曾向好友小蒋共计借款46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和期限。后来朱先生和妻子莫小姐离婚,而债权人小蒋因为还款期已至,没有收到朱先生的还款本金和利息,将朱先生的莫小姐共同告至了法庭。由于朱先生在签署贷款期间,和莫小姐仍然是夫妻关系,法庭最后判理朱先生和莫小姐共同偿还这笔借款。

  Rong 360分析师评论:

  《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时的一切收入视为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也属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也是为什么上述案例中,莫小姐虽然和前夫已经离婚,仍然被判共同还贷的原因。

  不过也有一种情况,如果夫妻一方的当事人,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个人债务的话,另一方也是不用履行偿还责任的,只是如若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必须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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