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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 “1.4亿ED患者”数据被指误导投资者

2022-05-29 11:22:54

此前,常山药业因高管套现等问题一直处于风口浪尖。(可见:常山药业这波操作堪称股神级 然而市场并非傻瓜

6月24日,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通知书显示,常山药业在相关行业数据较多、未获取证券公司研究报告原本、未向研究报告撰写方咨询数据来源以及确定计算方法的情况下,仅通过互联网公开渠道检索到证券公司研究报告的部分信息,即贸然选取相对较大的数据在公告中予以披露,且未注明数据来源,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误导,称“据统计数据显示,国内 ED 患者人数约 1.4 亿人。

此外,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 年 5 月 16 日、2018 年 5 月 1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决定,对常山药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60 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树华给予警告,并处以罚 款 30 万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30 万元。

以下为原文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药业”或“公司”)于2018年5月 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 (编号:冀证调查字2018023号),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2),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上述立案事项的调查结论前,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披露一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 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33、2018-37)。

2018年6月22日, (冀证监处罚字〔2018〕1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明,常山药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8 年 5 月 16 日,常山药业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 GMP 证书的 公告》(编号 2018-28,以下简称 28 号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山生化药业 (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子公司)于 5 月 15 日收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 GMP 证书》”,并称“据统计数据显示,国内 ED 患者人 数约 1.4 亿人,假设其中有 30%接受治疗,人数将达 4,200 万人,假设接受治疗 的 ED 患者每年都能多次使用药物,未来中国潜在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百亿元级 别,市场空间广阔”。2018 年 5 月 17 日,常山药业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 药品 GMP 证书的补充公告》(编号 2018-2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 求及有关规定,补充公告称“原公告中上述数据主要来源于国信证券 2014 年 5 月 底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公司证券部通过网络检索取得并节选了其关于枸橼酸西 地那非市场空间的描述。此外,证券部亦查询到东吴证券 2017 年 2 月 28 日发布 的关于枸橼酸西地那非市场空间的预测,报告中预测‘中国 ED 患者人数约 1.27 亿’”,“对于上述关于枸橼酸西地那非市场空间的预测,公司证券部未向报告撰 写方咨询其数据来源以及计算方法,未对其数据是否准确进行核实。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山药业在相关行业数据较多、未获取证券公司研究报告原本、未向研究报 告撰写方咨询数据来源以及确定计算方法的情况下,仅通过互联网公开渠道检索 到证券公司研究报告的部分信息,即贸然选取相对较大的数据在 28 号公告中予 以披露,且未注明数据来源,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误导,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 年 5 月 16 日、2018 年 5 月 17 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询问笔录、公司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 定。

常山药业 28 号公告的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 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 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高树华作为常山药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对常山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吴志平作为常山药业的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是常山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 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 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常山药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60 万元。

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树华给予警告,并处以罚 款 30 万元。

三、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志平给予警告,并处 以罚款 30 万元。

文章来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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