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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合法评丨慈善产业化之路初探-慈善信托与商业信托联手加持

2020-12-02 16:54:25


在年初的第八届中国公益新闻年会上,王振耀院长深刻地提出了公益慈善是否是产业,以及不能有效吸纳人才是中国公益慈善良性发展的重要瓶颈这两个至关重要的命题1。伴随着《慈善法》的颁布,中国慈善将如何走下去有了更清晰的框架,也亟待对历史积淀及未来道路做进一步的研究和梳理。作为中国公益慈善发展近十年的见证者和深度参与者,我首先完全认同王院长的观点,慈善是产业,要有自己的产业模式和全产业链的健康布局。其次,我也愿意将慈善产业化作为一个持续深化的课题,肩负着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持续加入慈善产业的使命,发出强音并继续实践。


作为开题的第一篇,我选择了慈善信托与商业信托联手加持慈善产业这个切入点。信托是源自罗马法时代的基础法律关系,信托机制从人的信用出发,发展出受托人的严格的信托责任体系,并进一步在家族信托和信托金融机构等领域形成了专业的受托人团队和庞大的业务规模。以位居行业龙头的中信信托为例,其2015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归属于母公司的利润超过30亿2。但是,就中国而言,信托关系和信托公司在公益慈善领域所发挥的作用应该还是极其有限的。早在《信托法》于2001年出台之时,公益信托就被明确列为专章。公益信托范围涵盖(一)救济贫困;(二)救助灾民;(三)扶助残疾人;(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对于如此广泛的公益信托事业,《信托法》进一步明确要求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在笔者看来,就是这样一个批准机制的设立及后续机制完善的滞后为中国公益信托发展带来了长期的不确定性。首先,在中国信托法的实践中,作为信托关系受托人并未形成丰富的社会参与机制,由银监会进行牌照和业务管理的信托公司成为了受托人的主流。其次,在亲妈银监会的管理之下,试图开展公益信托的信托公司需要找一个什么样的婆婆来批准其公益信托的设立是个难解的题,、、科技部、、国家体育总局、、环保部,从公益信托的列举科目中大家可以看到很多国家主管部门的影子,但是又实际上并不能抓住具体的批准部门和批准机制。当《慈善法》出台之时,笔者欣慰地看到该法的立法者巧妙地使用了“本法所称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并大胆地采用了“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不享受税收优惠。”这种去行政化的制度设计。按照《立法法》第92条设定的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笔者坚定地认为,未来在一定范围内的慈善信托,,突破《信托法》的批准机制,拥抱社会资源,拥抱契约精神,阔步前行3。之所以强调一定范围,笔者也认为公益信托中还有很多领域涉及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仍然需要行政机构和行政程序的介入,例如《突发事件应对法》之于救灾中的公益信托,《环境保护法》下环境责任的公益追诉系统中的公益信托参与等。


在想清楚了慈善信托的广阔空间后,笔者还要强调慈善信托与商业信托的深度结合和有效制衡。在信托模式结合的背后首先是慈善产业应当深植于传统产业之中,既可以关照日渐火热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也同样可以以慈善的品牌和传播价值为传统产业带来创新发展的机会。更重要的是,笔者希望商业信托和慈善信托联手后的受托人和监察人,以及信托合同项下可能创设的更丰富的市场化的信托关系参与人角色和机制,可以为慈善产业的健康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并建设更健康的人才激励机制。传统商业信托领域的优秀人才以及传统公益慈善领域的优秀人才,以及更多有公益慈善情怀的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可以在慈善信托和商业信托融合的机制下,更灵活地找寻自身的定位并参与建设健康的管理机制和绩效机制。在慈善信托框架下,慈善组织(即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依法成立、符合《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以成为受托人,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是笔者在短期内更看好的慈善信托受托人,原因是在秉承非营利性的宗旨之下,即使是拿着世界一流的投资银行、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同档次的薪酬的高级管理人才,同样有可能名正言顺地加入社会团体或社会服务机构,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可以过有尊严有价值的生活。而基金会,由于《基金会条例》等立法和体制建设的历史之弊所形成的对人才激励的严重不足,短期内不被看好;更由于基金会领域历史上的诸多不规范操作所造成的公信力缺失,在短期内使得基金会群体缺乏慈善产业中主流从业者的竞争力。当然,新加入的和锐意创新的基金会,积极建设与慈善信托、商业信托及其他慈善组织,乃至社会企业的健康合作关系,仍然有机会在一定阶段的培养后回到慈善产业的主导地位。


对于慈善信托与商业信托的具体结合方式,笔者希望暂时给各产业从业者留一个想象空间。大的方向上大家可以从土地和房地产领域的传统商业信托,集体用地和林地流转方面的商业信托,和解决贫困、农业创新和新农村建设、社区养老、文化传承及国际化等慈善信托及慈善产业板块做一些自由组合。此外,在慈善信托的资金保值增值和商业信托的保值增值,以及两种信托的增信措施相互结合等方面多做一些功课。


中国经济和体制变革正走到一个新的窗口期,社会发展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和机制建设的优化将发挥更重要的价值。在过去的这个高成长期中各自修炼的武林高手们,到了重新塑造江湖的时候了。



注:

1. 参考http://www.gongyishibao.com/html/yaowen/9324.html

2. 参考http://finance.caixin.com/2016-04-21/100935094.html

3.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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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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