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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金融扶持政策详细内容

2021-06-01 11:28:38
时间:2015/01/21资料来源:荣360原作者:虞愚

十九号下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并原则上采纳了市财政局起草的关于实施促进广州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根据提交的内容,广州市力争在三年内建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三、五大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并对广州金融大数据系统的建设进行探索。



  该意见从总体要求、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的类型、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意见和措施,全面推动广州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会议强调,要大力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在广州创新、集聚和规范发展,促进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随着广州互联网金融扶持政策出台,广州第三方机构以及P2P、众筹等平台都将迎来利好。据《广州市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州将对法人机构在广州注册、规模大、经营规范、行业影响力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奖励金额根据企业的和润总额有所不同,一次性奖励 的力度为100万-1000万元。此外,市政府在互联网金融人才引进、业务开展等方面也给予补贴。
 

广州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点项目与重点工作

(事物或组织的)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主体

第一,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业

1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

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金融机构建立安全高效的在线支付平台、在线支付、跨境支付、移动支付、资金销售和支付等业务。,并向有工业支持的合格机构提供支持,以建立更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以网络支付作为其主要业务。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合并和收购以及其他方式变得更大、更强大。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管理部在市财政局的配合下率先开展业务。

2

P2P网络贷款机构的发展

支持P2P网络贷款机构加强信息披露,接受市场和投资者的监督。引导P2P贷款机构采用第三方托管基金,建立风险担保,引入第三方担保、资金担保、保险担保主体等,完善风险控制体系,规范稳健运行。支持广州企业集团或金融控股集团发起建立P2P在线贷款机构,利用集团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完善集团产业链。支持P2P在线贷款机构确定市场定位,创新产品,加快发展,形成特色和品牌。

市财政局牵头,广东银行监督局合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3

开发众筹平台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各类众筹平台在我市集聚发展,大力开展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支持各类因素交易平台开展众筹业务,提升平台服务功能。支持广交所发展“绿色增长板”股权众筹平台,引导各类风险投资进入“绿色创意板”,提高股权众筹对接效率,打造国家青年创业项目和创业企业综合金融服务知名品牌。

 

由市财政局、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广州证券交易中心牵头配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

4

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发展

支持互联网保险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网上购买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网络等与互联网相关的财产保险业务,并创新符合互联网金融特点的履约担保保险或其他担保模式,大力发展网络健康保险。依托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我市建立了一批互联网专用的小额信贷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技术开展业务活动,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它支持建立创新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如网络银行、网络保险公司、网络证券公司和网络基金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管理部门,由市财政厅、广东省银行业监督局、广东省证券监督局、广东省保险监督局(根据有关政策调整)领导。

5

网络金融相关配套服务机构的发展

创造良好条件,大力支持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的金融产品销售、金融信息和金融门户、金融大数据采集、数据存储和备份、销售结算等互联网金融相关配套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优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

市财政厅牵头,市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局合作

6

引导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的融合

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渠道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直销业务或探索建立直销银行、保险、完善网上和离线服务体系。支持证券公司、基金期货公司和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开展互联网金融管理业务,建立网上直销平台,促进证券基金业的转型升级。支持金融机构、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等设立各类法人或职能总部机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引导传统金融机构、小额信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私营金融机构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合作,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管理部、广东省银行业监督局、广东省证券监督局、广东省保险监督局,经市财政厅合作

7

网络金融产业基地的规划与建设

支持我市越秀、天河、增城等有条件地区依托各自优势建设网络金融产业基地,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集聚和发展。支持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大数据存储、宽带基础设施等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云计算标准接口服务、大数据集中处理标准化服务、金融背景集成服务、金融上下游资源垂直搜索引擎等标准化技术服务或产品。依托广州超级计算中心的信息处理和服务能力,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进行网络金融技术创新。

越秀区政府、天河区政府、增城区政府、市科研局、市财政厅合作

8

广州市金融大数据系统建设探讨

依托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整合大型商业公司、电子商务企业、银行、小额信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各种要素交易平台、电信、用户交易记录、支付记录等大型社交网站,探索广州金融大数据系统的建设,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背景支持。

市财政局领导,市科学技术信息局和市经贸委合作

 

9

建立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服务平台。

建立由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金融市场服务机构、网络金融研究机构、高校等参与的广州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服务平台,制定网络金融业经营标准,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双赢合作、协作创新、规范自律。

由市财政厅、越秀区政府、天河区政府、增城县政府等领导。

 

 

 

第二,增加对互联网的财政支持

10

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登记。

支持网上金融企业注册。网络金融企业可以在企业注册企业的名称和范围内使用“网上金融信息服务”或“网络金融信息服务”。

市工商局领导,市财政局合作

11

奖励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次性结算

网络金融属于金融新业务类型。我市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享受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绥福(2013)11)。网络金融企业规模大、经营规范、行业影响力强,在广州注册的法人机构一次性结算将得到奖励。企业年利润总额超过一亿元(含)的,一次性奖励一千万元;企业年度总利润少于一亿元,或者包括五千万元(含)的,一次性奖励为五百万元;企业年度总利润少于五千万元、二千万元(含)以上的,一次奖励为二百万元;企业年利润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1000万元(含)以上,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在国内外有很大影响,确认后可以适当提高奖励标准,但同一企业和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市财政局带头,市财政局相互配合。

12

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企业补贴

经法定机构在广州注册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融资或金融服务补贴。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补贴为100万元;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达2亿元(含)的,补贴80万元;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达1亿元(含)的,补贴50万元;企业年营业总收入达5亿元(含)的,补贴20万元。

市财政局带头,市财政局相互配合。

13

大力培养和引进网络金融人才。

被选为广州市高级金融人才的互联网金融人才,按照“广州市高级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市金融(2014)83)给予补贴。年利润超过1000万元(含)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规定”(随府(2013)11),每月获得1000元的住房补贴。

由市财政厅牵头,经市党委组织部、市财政局配合。

14

支持互联网金融项目参与广州金融创新奖励。

网络金融项目具有较高的创新价值和广泛的影响力,可以根据“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规定”(随府(2013)11)进行评价。

市财政局带头,市财政局相互配合。

15

出台政策措施支持网络金融产业基地建设

在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出台了一项专门的扶持政策,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网上金融产业基地安顿、购买、租赁办公场所、发展业务提供财政支持,为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集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对广州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的建设给予了适当的补贴,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资源整合、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

越秀区政府、天河区政府、增城区政府、市财政局合作

16

支持网络金融企业多渠道融资

引导社会资本建立网络金融天使投资基金和网络金融业投资基金,在创业初期、成长阶段培育网络金融创新项目。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融资,在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广州证券交易中心上市,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长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人融资,探索资产证券化业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由市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管理部、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广州证券交易所中心领导

第三,为网络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7

完善网络金融市场环境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网络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探索如何促进网络金融企业进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体系。引导电子商务企业、网络金融企业等发起建立网络金融信用机构,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引导社会化创业服务机构为网络金融企业提供注册、融资对接、信用评估、财务会计、企业营销、人才招聘等专业服务。支持会计、审计、法律、信用评级、担保、咨询等金融市场服务机构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管理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与市科学技术信息技术局合作

18

优化互联网金融政务与法制环境

工商、税务等部门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登记等事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政府服务。,研究和发布网上金融仲裁指南,组建专门的网络金融仲裁员队伍。

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金融仲裁所、市财政局相互配合。

19

建立互联网金融的社会环境

根据广州国际金融学院的要求,成立了广州网络金融研究中心,对网络金融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设立了广州网络金融培训室,开展网络金融的实践操作培训。依托广州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服务平台举办网络金融创新大赛、网络金融论坛、网络金融文化沙龙等活动。依托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开展网络金融宣传、产品营销和文化交流活动。依托广州社区,农村金融服务站开展网上金融知识进入社区,进入农村活动。支持互联网财经专著参与国家财经图书金羊奖的评审。引导媒体加强网络金融的积极宣传,。

广州市国际金融研究所,广州金融协会,金博公司,市财政局,与各国政府合作

第四,网络金融安全运营区的建设

20

,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加强对网络金融企业的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内幕交易、非法外汇、非法支付和结算等以互联网技术或网络金融为名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普及网络金融知识,开展投资者投资风险教育,增强投资者对网络金融的风险防范能力,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人民经营管理局,广东省银行业监督局,广东省证券监督局,广东省保险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21

加强网络金融业自律建设

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行业联盟服务平台或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制定自律规范、行业标准,加强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行业自律。

由市财政厅、越秀区政府、天河区政府、增城县政府等领导。

22

完善网络金融企业内部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

要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增强金融风险意识,,借鉴金融机构实施内部风险控制的经验和做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种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形成规范稳定的网络金融企业管理文化。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管理部、广东省银行业监督局、广东省证券监督局、广东省保险监督局,经市财政厅合作

五.保障措施

23

建立一个关于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联席会议

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银行业监督局、广东省证券监督局、广东省保险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各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区政府等机构设立,研究广州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和重大问题。

由市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管理部、广东省银行业监督局、广东省证券监督局、广东省保险监督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科研局、、越秀区政府、天河区政府、曾城区政府领导

24

增加财务支持

网络金融企业可以依法申报我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基金的支持和奖励。市财政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做好资金的申报、审批和发放工作,并分别制定具体办法;按照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的要求,申报、审核和发放互联网金融人员补贴。

市财政局带头,市财政局相互配合。

25

加强人才保障

结合政府集团招聘、线上招聘、市场招聘、定向狩猎等方式,引进一批互联网金融领袖、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人士。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服务平台等主体在互联网金融产业研究等领域加强合作培养互联网金融人才,开展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支持金融机构或大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网络金融博士后工作站。

由市财政局领导,并与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合作。

26

促进关键项目的实施

明确广州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实施重点项目责任制和评价机制,确保实施和推广。

由市财政厅、越秀区政府、天河区政府、增城县政府等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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