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级公积金
根据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省级中心为更好地服务于军队文职人员,从12月起军队文职人员可在省级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的政策吧。
缴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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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与比例
缴存基数
月缴存基数按照上一年文职人员个人月平均工资计算(新招录的军队文职人员按照本人经批准招录聘用的当月工资计算),但不得高于和低于经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的当年缴存基数上下限。
Tips
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工作性津贴、军队服务津贴和奖励工资。
缴存比例
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军队统一规定的12%执行。
缴存时间
新招录聘用的军队文职人员,从批准招录聘用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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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住房公积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军队文职人员,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队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的出台,打通了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纳入地方管理体系的“最后一公里”,对于搞好军地政策衔接,健全军地运行机制,切实维护文职人员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