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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业分享】供应链金融,打开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大门

2022-05-14 12: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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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杠杆、去通道成为金融政策主流。而这一轮紧缩的金融政策,直接导致了市场中融资成本攀升、融资通道锐减,如何获得融资成为各家企业关注的核心要点。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供应链金融,走进了聚光灯下。

供应链金融产生背景

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与产业融合升级是密不可分的。

在过去整个产业链条中,核心企业占据着优势地位,通过延长上、下游账期来维系自己资金流动的稳定性,同时借由自身优势地位获得大量的融资。

但处于产业链条弱势地位的上、下游供应商便陷入经营困境,回款期限延长,回款速度降低,极大影响了这些中小企业的资金链。而中小企业又受限于自身资信背景较差、资产情况较弱的情况,导致难以获得融资,或者融资成本过高,导致利润进一步被压缩。


,中国非金融企业应收账款余额规模早于2012年便已超过16万亿元,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显示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已于2017年8月底达到13万亿元的规模。

巨大的应收账款体量,也侧面显示出供应链金融市场前景巨大。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基于核心企业资信背景,来为其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服务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应运而生。

N+1+N模式:供应链金融链条架构

最开始的供应链金融链条是1+1+N的架构,即一家银行+一家核心企业+N家上下游中小企业。换句话说,银行围绕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并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将风险控制在最低,来提供整体性的金融服务。

但原有的链条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单一银行的资金来源,或者说整体授信,规模较小,并不能完全满足整个产业链条的资金需求。同时,单一银行资金,又极容易受到银行信贷政策影响,导致资金供应的不稳定性,进而影响整个供应链金融链条。

因此,伴随供应链金融行业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链条之中,让原有的1+1+N架构,逐步演变成N+1+N架构,即资金端的来源得以多元化。除了银行外,信托、私募、资管公司、P2P都深入参与其中。


从链条中的角色划分上,供应链金融中企业或机构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类:

1. 金融机构(资金端来源):商业银行、小贷公司、信托、私募、P2P(互联网金融)、保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等;

2. 核心企业:产业链条中占据核心地位的大型企业(如:汽车产业、电商等等);

3. 上下游企业:围绕着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供应商、销售商、渠道等;

4. 供应链服务企业:针对于供应链链条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如:外贸服务平台、大型外贸公司、供应链管理公司、物流公司、B2B交易平台等等。


供应链金融产品模式

目前主流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有四类,分别为:应收账款融资、预付账款融资、存货融资以及信用贷款融资。

这四类中,应收账款融资最为常见,也是与金融合作最多的一种方式。随着电票系统的完善,很多应收账款融资也通过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票据类融资。这也是当前供应链金融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

这类产品的增信措施在于下游企业的反担保,比如通过票据类融资,作为前手的下游企业,受到追索权的限制,在承兑人不能兑付票据时,持票人可向前手进行追索。同时上游核心企业,为该类产品提供了未来还款保证。

对于预付账款融资产品,其可细分为保兑仓融资、货权质押、担保提货、先票后贷等方式,产品的核心是将预付账款作为融资资产,通过对市场行情的预判,及对未来预期回款的监督,来保障整个融资流程的安全性。

对于存货类融资,操作手段有存货质押授信、融通仓、统一授信、仓单质押授信等方式。这类融资方式主要是与物流公司进行合作。

以存货质押授信为例,融资方以自有或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动产作质押的授信产品,分为静态及动态两种,实践中以动态为主。动态质押授信模式,是指对融资方用来担保的存货价值设定界限,融资方在运作过程中,其担保的存货价值不得低于这个界限,高于这个界限的存货融资方可以自由使用。这种模式下,对于融资方限制相对较小,操作更为灵活。

最后,对于信用贷款融资,则是以企业信用为核心,根据信用评级不同,进行不同的授信。这一类融资的信用基础,在于通过供应链的数据搜集,建立相对完善客观的信用评级系统,以防范未来潜在的信用风险。


金融机构合作困局

▎银行机构合作

在供应链金融领域中,银行是其中的主要参与者,其优势地位明显。一方面,银行资金优势明显,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资金管控上更为细致。另一方面,银行与核心企业进行合作,通过供应链金融模式,也丰富了自身投资选择,促进资金真正流入到实体产业之中。


在操作模式上,银行为整个供应链链条提供涵盖结算、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和风险规避等多种产品的一揽子服务方案。在实际操作模式中,银行不再单独针对供应链内企业进行授信,而是对供应链整体进行授信。

但在授信过程中,要考虑到供应链中企业的资质,比如其财务状况、行业影响力、运营情况,同时还要衡量核心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是否对供应链链条具有重要影响,银行与核心企业关系的亲密度、历史交易数据、掌控力也是需要考量的重要要素。

不过,银行在参与供应链金融时也面临极大的挑战和困局。

首先是银行授信规模的评估。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银行对于供应链企业的授信更为慎重,同时供应链涉及企业众多,带给银行授信审核巨大的挑战,因此在当前操作中,只有核心企业,在行业内处于龙头,或者具有国资背景的,才可能获得授信支持。

其次,在于银行内部风控制度的匹配度,供应链中企业之间关系复杂,难以符合银行内部风控要求,尤其是涉及中小企业,其内部账目混乱,资信背景较差,对于标准化风控审核而言,很难通过。因此就供应链金融模式中,银行的风控标准也要进行相应匹配。

最后,在于银行审核流程较为复杂,导致其放款时间被拉长,资金流转速度降低。


▎与私募基金的合作

供应链金融与私募基金的合作,主要是通过私募其他类基金发行应收账款类产品。底层资产为供应链中企业与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

这一类产品,目前私募发行的并不多,主要受到以下三个原因影响:

● 底层资产过于分散,穿透底层较难

针对核心企业的供应链应收账款,不同于其他应收账款。

首先其来源较为广泛,涉及供应链内多家机构或公司。

其次,其底层合同,底层权属关系较为混杂,每一家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而要形成一个私募应收账款资产,往往要集合几十家甚至几百家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这种小额分散的特点,极容易导致底层资产不明,真实性较难审查。

最后,对于私募备案中穿透底层的要求,这一类资产较难实现,工作量巨大。以审核来往款项,财务数据为例,如果只是两三家企业之间还好,但涉及几十家企业,其中的财务数据,来往款项证明,将是非常巨大的工程。


● 协会备案态度不明确,备案前景黯淡

当前供应链金融与私募基金合作还处于尝试阶段,但在当前私募基金整体备案难的大背景下。小额分散的供应链资产,做成相对集合、明确、底层清晰的应收账款类资产,仍有一定难度。

,但在实际操作中,底层资产披露到何种程度,如何保证供应链内中小企业获得融资,而不是核心企业自融,这些问题都是当前困扰私募与供应链金融合作的要点。因此,在底层资产无法穿透,披露事项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协会对于这一类资产除非另开口子,否则备案非常难。

● 私募基金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供应链内中小企业资金成本压力大

不同于银行,私募基金整体收益水平较高。也就预示着其融资成本相对较高,虽然相比于民间借贷等非常手段,其资金成本还算低。但比起银行,其整体成本上并不占据优势。

尤其对于供应链中的小企业来说,过高的成本会进一步压缩其利润空间。对于已经在供应链中处于弱势一方的他们,在经受核心企业不断延长账期的挤压下,再经历高额的融资,其自己经营的稳定性将遇到极大的挑战。

最后,供应链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但其发展过程中必然伴随着质疑与波折。供应链金融需要与更多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来丰富自身的资金来源。同时金融机构也需要了解供应链金融,来促进双方的合作进程。这个进程,或许道阻且长,但值得期许。

文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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