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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丨信托行业深度研究—于无声处听惊雷

2021-09-25 13:01:49
报告摘要
国信非银
被称为金融领域“坏孩子”的信托行业,、调结构,行业风险得到控制,并在通道业务重归信托计划、牌照价值日益彰显等利好下,信托行业重现盈利高增长,迎来整体性投资机会。

业绩增长强劲,行业重新高增长
三季报数据显示,信托业上市公司净利润增长强劲。安信信托2016年1-9月净利润23.06亿元,同比增长90%,其中第三季度同比增长140%。爱建集团、陕国投A、经纬纺机等信托业务均录得较高增长。究其原因,既有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不断上升的推动,如通道业务上信托计划将逐步取代资管计划,但更关键的是主动型信托业务占比的增加,从而带动了信托报酬率的提升。

业务结构重大调整,整体风险可控
与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快速扩容相比,控规模调结构是近来来信托行业的关键词。2013年以来,。一方面,风险较高、资本消耗较大的融资性信托占比明显下滑,由2013年的48%至2015年的24%,而风险更低、资本消耗更少的事务性信托得到长足发展,占比由2013年的20%提升至2015年的39%。

另一方面,主动管理信托业务占比提升,从2010年的21%至2016年上半年的33%。受此作用,信托行业不良率低于银行业,2016年末分别为0.8%和1.75%。

牌照价值彰显,资金大鳄积极布局
相比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等牌照不断扩容,自2007年以来,信托牌照没有新增,近年来,,而信托所具备的全业务功能,无疑是契合当下政策导向的金融载体。同时,资金大鳄开始积极谋取信托牌照,其中,生命人寿、泰康保险、安邦保险已有涉猎,未来不排除继续布局,乃至二级市场上举牌信托股。

转型与创新,描绘行业更好未来
从长远看,,而传统信托产品收益率下跌也使行业进行转型与创新势在必行。当下,信托行业转型有两个方向:1)借供给侧改革的东风,发展信托PE参与国企混改、试水PPP、发行REITs产品;2)发展非融资性事务管理类信托,大力拓展家族信托、消费信托、慈善信托等新型业务蓝海。

报告正文
壮大于缝隙之间,重塑于重压之下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信托行业诞生理念,为了方便财富管理的初衷,信托被许可了最为宽松的投资与业务范围,可以投资于货币、资本、信贷以及实业领域,资金运用方式包括了贷款、投资、存/拆放同业以及租赁等。

信托被赋予的广泛业务的权限也使得其总是存在“跑偏”的趋势,自1979年信托业务重启后全国各地争相发展信托公司,最初的信托公司经常变相从事银行信贷业务,与银行构成恶性竞争的同时一度加剧经济过热,引发金融风险,。

,经过残酷的大浪淘沙后正常营业信托公司数量也从80年代多达1000多家减至现在的68家,自2007年始,《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从此信托也走上规范化道路。

整顿后的信托因“政信合作”和“银信合作”迅速壮大。2007年央行应对国内过热的经济与通胀,推出“新两规”,限制银行贷款规模,包括提高准备金率、直接控制信贷规模等。,但受制于“新两规”对银行贷款规模的限制,政府在短期内无法快速吸纳银行贷款进行融资。

随后,银监会发布《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允许银行理财资金以“银信合作”的方式通过信托公司的渠道发放贷款,,再通过“信政合作”的方式从信托平台进行融资,以此开启了信托通道业务的发展。凭借制度上信托在通道业务的排他性(2012年下半年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获批通道业务之前),信托资产规模迅速膨胀,2006年信托资产仅3361.51亿元,2008年即突破万亿元大关,2010达到3.04万亿元,首次超过基金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而在这3年的规模爆炸式增长中,银信合作的贡献超过50%。

由于信托通道类业务的迅速做大使得其再次偏离“受人所托,代人理财”的本业,,大量吸纳银行贷款业务,直接削弱了货币政策对贷款规模的宏观调控作用,为防止再次推动经济过热风险失控,,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2010年银监会推出《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通过要求信托公司对其表外风险资产计提净资本以限制以通道业务为主的信托资产规模。此后信托公司为应对通道业务的资本消耗在开始纷纷增资的同时也开始逐渐转向资本消耗更低,费用率也相对更高的主动管理型业务。2012年下半年政策开始鼓励券商与基金子公司的开展通道业务;

从当年底起,先后有融信托、五矿信托、陕国投等十家信托公司连续传出单一资金信托的风险事件,引起行业为应对风险开始对通道业务采取更为保守的态度;,在此消彼长下从前作为信托传统的通道业务也开始向其他金融行业流动,从信托公司的融资类信托所占的变化也可表现出来显著的下跌趋势,信托资产增速也开始逐渐放缓。

行业拐点悄然将至
稳中有升的行业基本面

主动管理能力的增强。虽然信托业协会没有给出明确的主动管理类信托规模变化,但是从资金来源来看,信托分为资金信托与管理财富信托,而资金信托又分为单一资金信托与集合资金信托,其中单一资金信托资金来源主要为机构,以通道业务为主,而集合资金信托资金来源主要为个人投资者,大多属于主动管理类业务。从2010年到2016年上半年末,集合资金信托规模占比从20.61%上升至30.59%,表明主动管理业务逐渐成为信托创收的主要来源。

此外,自2010年,相比投资类信托规模增速放缓,能够有效反映主动管的投资收益表现强势加速增长,2015年投资收益376.1亿元,同比增长超过80%。

行业不良率较低。2016年2季度末行业风险项目有605个,规模1381.23亿元,不良率为0.8%,同期商业银行不良率为1.75%,可以说信托行业的不良率较低。在此之前,信托行业赔偿准备占所有者权益比重一直稳步上升,而不良率则一直控制在0.6%-0.7%,表明信托行业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还在逐步增强。加之2016年2季度信托公司再迎“增资潮”,包括华信信托,中江信托在内的多家信托公司均有不同程度的增资,相当于更加加强了信托公司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因此可以说信托行业的总体风险可控。

,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信托业务结构调整,事务性信托占比持续增长。2012年下半年开始信托开始被要求补充资本,排查风险,与此同时“资产管理新政”出台,证监会对通道业务的鼓励以及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资管计划的推出,全面开启了“泛资管时代”。信托的通道类业务面临激烈竞争,直接导致此后融资类信托规模迅速降低带领信托资产增速放缓,信托开始重新将重心向“最初本业”,同时也是资本占用率最低的事务管理类信托回归。

2013年后事务管理类信托承担了信托资产规模继续增长的主要成分。2015年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占比38.69%,超过融资类信托,并成为信托资产最大占比。截至2016年6月30日,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占比达43.2%。

政策利好,通道业务回流
通道业务曾是拉动信托行业快速发展马车之一,后遇政策收紧扩展受限。,,完善资本约束机制,具相对高风险的通道业务扩张受限。

另一侧证监会开始鼓励通道业务,及2014年基金子公司成立,与券商一同参与资管业务分羹,发展势头迅猛。据Wind数据,截止2016年上半年,券商资管+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资管规模约31亿,已远超信托行业18万亿规模。其中,券商资产管理规模2012-2015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5%,信托仅为30%。

2016年政策变动缓解激烈竞争。一方面,,二者政策优势难再: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增加资本杠杆率作为新的风控指标,要求资本杠杆率不能低于8%,资产管理业务也将被纳入计算列;而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新规,基金子公司也需要计提风险资本,失去资本限制的优势。新规下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的资本消耗增大,对中小型业务体量将显著受影响,失去资本限制优势,原有万分之五至万分之八的低费率价格优势不再,上升至0.1%-0.2%,与信托业通道费率相当。。

另一方面,银行非标业务迁移将带来短期直接的业务增量。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新规定,商业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准债权资产的,需全部走信托通道,不能再走资管通道。跟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报告,截至2016年6月末,银行理财资金账面余额为26万亿元,其中约有25%为非标债权类投资。又假设过往券商与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承接七成业务量,则新规出台预估将为信托业带来直接业务增量4.6万亿元。按0.1%-0.2%的费率计算,预估带来直接业务收入46-92亿元。占信托行业2015全年经营收入约4%-8%。

牌照价值凸显,资金大鳄开始布局
混业经营优势或将产生更高价值。至今信托仍然是唯一可以能够横跨信贷、资本以及实业的行业,可灵活组合金融工具为企业提供多样化投融服务,帮助实现企业产融结合的发展目标。近年国家鼓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提出要更好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信托混业经营优势带来的产能价值或将被进一步释放。

牌照稀缺性引多方竞争。目前行业共有68家信托公司正常营运,另有3家信托投资公司处于休整(分别为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银监会在2007年后未再发放新信托牌照。对欲布局金控平台的大中企业和欲实现“综合经营”的大中型金融机构而言,收购休整或小型信托公司以获得信托牌照是目前最为便捷的办法。
获得信托牌照不易,但市场仍趋之若鹜。目前信托公司的控股方主要分为实业类央企、大型金融机构、,前两者卖壳意愿甚微,后者卖价甚高,且多包含债务清偿、配套大型项目落地等繁琐条件。而收购休整中的信托公司亦存在更多未知之数,如亿利集团2014年牵头重组泛亚信托事宜多生波折,至今未落地。但尽管如此,信托股权仍是多方资本追逐的焦点。

值得关注的是,保险公司在收购信托股权的竞争中表现积极,包括富德生命人寿在今年8月获证监会批准受让国民信托93.44%股权,15年初分别有泰康人寿、泰康资产合计持股国投信托35%股权,及安邦保险持股天津信托5%股权并与天津信托进行意向收购谈判。“保险+信托”模式的兴起或将吸引更多保险公司对信托的出手。此外,四川信托30.25%的股权最终被中融新大以50亿元拿下,以2015年归母净资产计,PB为3.11。

转型与创新,勾勒行业更好未来
通道业务迁移带来的利好未来不可持续
一方面,信托行业在承接业务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高风险。狭义上的“通道业务”实质是非银金融机构通过向银行发行资管产品来吸纳银行资金,,。且项目一般由银行主导,“通道”提供方进行尽调工作时大多流于形式,一旦发生兑付危机时便容易陷入权责纠纷。

另一方面,不论是信托还是其他金融行业,最终的价值在于整合资源,实现资金的合理配臵。通道业务更多只是作为政策红利的体现,依靠通道业务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模式也不具有可持续性。在2016年7月底的召开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培训会议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明确提出“通道业务是早晚要消亡的,现阶段给予一定的缓冲期,要逐步压缩通道业务的规模。”因此从长期来看,逐渐放下通道业务重新从本业中挖掘增长点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传统信托产品收益率持续下跌
受利率下行影响,信托产品平均年收益率也逐年下跌。根据用益信托网数据,按产品发行日期统计,今年1-9月份集合信托产品数量总计4917个,规模总计1.18万亿,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4%与2%,但平均年收益率仅7.02%,与2015年平均年收益率8.18%相比下降约1.2个百分点。转型与创新势在必行。

转型方向一:乘供给侧改革的东风,发挥多能牌照优势参与实业投融
供给侧改革推进与政策鼓励下,信托公司可以灵活参与到改革各个环节中,为企业提供多样投融资业务。

通过PE投资或信托基金参与国企混合制改革。早至2008年,银监会发布《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就有包括建信信托、北方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开始涉足PE业务,但受制于证监部门拒绝信托持股企业IPO申请导致信托PE退出困难,未能发展起来。,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真正的股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设立直接投资专业子公司,鼓励开展并购业务,积极参与企业并购重组。信托子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投入PE业务的蓝海。如2011年平安信托通过子公司上海平浦投资成功竞购上海家化100%股权。

而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二季度,信托业资产总额为17.3万亿元,其中,投资类信托资产中的PE类业务信托余额为663亿元,占比仅0.38%,信托PE类业务远未形成规模化,发展空间巨大。

试水PPP。政信业务是地方政府传统融资的渠道之一。,同时不得新增政府债务”,政信业务规模增速显著放缓。而信托资产投向基础产业占比也逐渐下降, 2016年2季度占比仅为17.31%,降为信托资产配臵的第四大领域。
信托通过PPP项目满足政府融资需求。PPP的典型模式为政府与私人部门共同组成SPV,由SPV负责项目包括前期设计、融资,到建设与后期运营等全过程。合同期满后终结SPV并将项目交还政府。与传统政信模式相比,PPP模式中政府只需购买基础设施提供出来的服务,前期建设、筹资等环节由私人部门承担,由此减轻政府负债。

且私人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前期筹备与建设,政府部门则更多参与中后期工作,提高了项目运营效率与质量。2015年7月中信信托主导的“唐山世园会PPP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落地,成为国内首单信托公司主导PPP项目。但目前市场上投向基础产业类信托产品的平均期限约为两年、平均收益率约为7%,而PPP项目存在周期较长、技术性风险较大、收益不确定性等劣势,短期内信托参与PPP项目未能实现爆发式增长。

参与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业务。通过房地产信托参与房地产投融资是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之一。近年房地产去库存去杠杆背景下房地产项目兑付危机频发,房地产信托规模有所缩减截,取而代之是REITs业务的探索开展。相比之下,REITs具备①为标准化产品可上市交易②无最低投资金额与募集份额限定③参与项目运营与收益分成等优点,从投资房地产收益转化为投资有价证券,对投资方与融资方而言均带来准入门槛降低且流动性增强的新变化。,目前我国的REITs产品实质为“类REITs产品”,今年6月中航信托发行规模为14亿元的“中航红星爱琴海商业物业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业内首支类REITs产品。目前仍处于业务探索阶段。

转型方向二:发展非融资性事务管理类信托
事务管理类信托是资本重压下的避风港。信托的一大核心优势在于开展业务的广泛性,基于此优势在发展之初信托开展通道类业务在迅速做大资产规模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逐渐失控以及影响央行货币制度的生效等问题,。在资本重压下风险资产系数最小也是最为节省资本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也就成为信托机构的重点转型方向。

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由委托人驱动,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一般不对信托财产进行主动管理运用。但其定义宽泛,许多信托公司将从前的单一通道类业务轻松包装成事务管理类信托就可以规避对于融资类信托的规模限制。例如2014年12月万向信托推出的“佑盛房产贷款事务管理类信托”,在资金用途上与同类的房贷信托是一致的,事实上本质还是在进行银信合作的通道类业务。我们收集2013年以来的分类信托资产占比信息,利用融资类信托与事务管理类信托所占比重之和减去资金投向为贷款的信托比重可以粗略估计非融资性事务管理类的信托产品所占比重。

从数据上来看,回归本业与业务创新确实是信托一直努力的方向,虽然出现过多次“回撤”但是非融资性事务管理类信托所占比重仍然处于震荡上升的趋势。今信托的创新工作也确实取得了许多可观的成果,其中家族信托、消费信托等都是具有巨大潜力的新型业务。

家族信托——银信合作的新方向
家族信托指的是受托人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或处臵资金或财产的信托理财方式。其特点是一旦合同实施,则富人的财产所有权不再归属其自身,然而获得的收益仍然由其自由使用分配,因此分离了财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使得在面临许多突发特殊情况时(例如委托人死亡、破产或离婚等)这些财产因其独立性而不受影响。

家族信托匹配高净值客户理财需求。在招商银行最新公布的《2015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中提到相比两年前的调查结果,在高净值人群中,对“财富保障”的需求已经超过“创造更多财富”排名升至第一位,成为63%的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规模超过1000万元)的主要理财目标,而“财富传承”从两年前的的第五位跃升到第二位,更是有约40%的超高净值客户(可投资资产规模超过5000万元)将其列为主要理财目标。而在《财富报告》中给出的数据中,高净值客户在“财富传承”的方式中选择家族信托的占比约13%,位列保险与购买房产位列第三,而在超高净值客户中约17%,超过购买房产仅次于保险(仍然有一半左右的高净值与超高净值人群还没有决定财富传承的方式)。拥有以上优势,家族信托也成为众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中资金投向的重要选择。

银信合作助力。招商银行是我国首家推出家族信托的银行,目前虽然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的渠道挖掘客户,但是由于牌照限制,需要执行信托合同还要依靠于信托公司的合作来进行完成。反观信托方面,由于不得在大众媒体进行宣传的限制,也存在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任问题,信托公司在独立挖掘合适的客户上具有相当的难度,而家族信托业务上的银信合作可以完美解决双方的难题。从市场深度来看,从《财富报告》中可以估算出2016年高净值人群(包括超高净值人群)可供投资资产超过37万亿元人民币,可以说家族信托拥有极为广阔的开展空间。
消费信托——打开消费市场的蓝海
我国消费信托先行者——中信信托副总经理李峰对消费信托的定义是“理财+消费”,是为消费而进行的投资理财,也是一种具备了金融属性与产业属性的消费产品。
消费信托的特点是以信托的思想将消费权益打包为投资收益。因此其能够提供的投资回报可以涵盖旅游、房产、养老、日常消费等诸多消费领域,拥有极高的灵活性,加上互联网平台的大数据支持,可以精准的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的需求推出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与集合资金信托不同的是,消费信托每个认购者都拥有一个独立账户而不是共用一个信托账户,因此可以不受认购总份数不超过200份的限制,直接降低了产品的最低参与门槛。并且,消费信托产品将传统的“理财——增值——消费”的转化链缩短为“理财——消费”,实现产融结合,因此在收益率上相对于传统信托会显得更为可观。例如:中信信托2015年在自营平台“中信宝”推出的“海洋旅行包”产品仅需投资者出资9999元两年后即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价值合计21000元的3款旅游出行产品,两年投资回报率超过110%,并且相当于可以提前支取这份投资收益。

一份产品利益三方。对消费者而言,一是通过类似团购的方式以折扣价购买消费权益;二是通过理财的收益进一步冲抵成本;三是依靠信托公司的信息优势消除了消费者与商家信息不对称问题,保障了消费权益的质量。因此相对现存的团购产品,消费信托产品不论是价格还是质量上都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对商家而言,一是使得众多产品直接进入银行、金融机构等全新渠道;二是通过信托资金理财与购买消费权益的时间差实现以销定采,提前确定需求量,降低过剩产出的成本;三是通过信托公司的品牌为产品增信。

对信托公司而言,投资者投向消费信托的资金最后一般被分为两部分,“会员费”以及“保证金”,会员费作为向商家支付换取消费权益的金额,保证金用于信托公司进行主动管理投资理财获得收益。既是为信托公司开辟了新的业务空间,也是通过互联网方式扩大信托的业务开展。

消费信托产品依靠互联网提供的平台,将低门槛、小额度且标准化的信托产品推向广大中产阶层甚至“屌丝”阶层,开拓了新的蓝海市场。从今后发展来看,消费信托的这些特征使得嫁接互联网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因此今后信托公司可能更需要成熟互联网平台的大数据支持以及对多账户多信息的管理能力以及对新业务的推广能力。可以肯定的是,今后数十亿级的消费市场蓝海给消费信托带来的发展前景是不可估量的。

慈善信托——“慈善+信托”新模式
新《慈善法》于今年9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对慈善信托作了两点重大规定,带来积极利好。

一方面,新案明确“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解决了此前一直约束公益信托发展的“审批难”问题。由于2001年《信托法》规定“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以公益信托名义进行活动”,但一直未具体明确“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加上审批制的强力约束,公益信托获批难度大,业务开展受限。如今新案明确责任管理部门,改审批制为较宽松备案制,长期以来的制度束缚被松绑。

另一方面,新案明确“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可以担任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这明确了信托公司可以开展相关业务,“信托+慈善”的慈善新模式正待实践与成熟。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已有相当规模,,截至2015年底,已有超过66万个开展公益慈善公司的各类社会组织,年度慈善捐赠额已达千亿元规模。慈善信托作为资金进入慈善事业的新途径,与传统慈善组织相比,具备更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且财产独立于委托人与受托人,规避资金运作风险。而支出无额度限制,与受《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约束的传统慈善组织相比更能适应项目运作需求与满足委托人意愿。

慈善+信托”的合作模式,既发挥慈善组织强募资能力与项目管理经验成熟的优势,又吸收了信托强资管能力与运作模式灵活的特点,待相关税制与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未来将大有发展。目前已有包括四川信托、国投泰康、平安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率先作出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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