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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信托或资管公司被接管或清算,客户的钱怎么办?

2022-05-12 10:05:27

上周,。很多人担心一个问题:安邦的投保客户怎么办?

趁着此次事件,我们来聊一下各类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重大问题后,公司被接管或清算时的处理办法。


01


第144条规定,。”

《保险法》第144条规定的内容如下: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除了《保险法》,《商业银行法》中也有关于接管的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相关法规中,都没有关于接管的明确规定。但是,即使没有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理论上都存在被接管的可能。

走到被接管这一步,金融机构在经营上肯定已经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客户的利益很可能会受到损害,然而,接管本身对金融机构客户的利益没有直接影响。接管只是改变了企业的高层决策权,包括高层主要管理人员、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力,但是企业仍然在经营,因此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受到直接影响。形象地理解,被接管相当于临时性地更换了企业高管和股东。


02


《保险法》中,除了接管,还有关于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的规定,主要内容在第91条和第92条。

第91条规定了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第92条规定了人寿保险业务的处理办法。第92条内容如下: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

,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第92条规定,如果你的人寿保险所在的保险公司破产清算了,你的人寿保险合同不会终止,而是会被转让给其他人寿保险公司。与人寿保险合同同时被转让的,还有责任准备金。。

因为责任准备金的存在,在理想情况下,人寿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被转让后,投保人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原来在合同到期后能够获得100万,转让后照样能够在合同到期后获得100万。

当然,如果保险公司投资失利,责任准备金的实际价值严重缩水,在转让时无法向受让方提供足额的责任准备金,投保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失。


03


保险公司与投保客户、商业银行与存款客户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客户所投入的钱进入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的的资产负债表,与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的原有资金没有相互独立,所以清算时处理起来相对比较复杂,《保险法》和《商业银行法》中关于清算的条例也相对较多。

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清算程序相对比较简单。原因在于这三类金融机构与投资客户的关系属于信托关系,客户是委托方、金融机构是受托方,客户财产与金融机构的自有财产相互独立。清算时,受托财产或退还给客户,或由其他具有相应资格的金融机构担任新的受托方,因为本来就独立于金融机构自有财产,所以处理起来比较容易。

总结来说,金融机构被接管时,主体继续存在、业务继续经营,客户的利益不会受到直接影响。金融机构被清算时,根据金融机构与客户的关系不同,客户的利益会受到不同影响。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客户利益受到的影响较大;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属于信托关系的,客户利益受到的影响较小。同时,对于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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