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预申请啦!为科学合理安排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格认定的准确性,海南省从2015年开始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
据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适用于户籍地与就学地相同且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申请流程为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普通高中学校汇总预申请学生,送至市县学生资助中心,核对预申请信息,在预申请系统中录入,之后上报预申请。
申请助学贷款的,市、县学生资助中心应当根据本市、县普通高中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核实各普通高中提供的“预申请汇总表”,核实预先要求的学生名单上的学生是否与高中三年级学习和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地点相同。
如果核实发现问题,应该要求高中回到整改。市、县教育局必须在6月15日前将经核实的学生名单纳入学分贷款预申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