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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银监会p2p信息披露指引关键点

2022-06-10 08:45:35

2017年8月25日,银监会正式发布了“网上贷款信息中介人业务披露准则”,。随着银监会的出手,平台信披的短板终于被扣上,,,业界所普遍诟病的诈骗、非集、跑路等行业乱象将有效得到遏制!对于公众极为关注的逾期资料规定,指引清楚界定贷款人在到期时未收取的本金及利息款额为逾期,而有关的逾期资料是根据这统计数字计算出来的。下面的编辑器将为您解释P2P信息披露指南。


p2p信息披露指引


  1、关键时间节点,“6个月整改过渡期”,逾期未整改将影响备案。
  《P2P信披指引》第二十五条明确,已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本指引要求情形的,应在本指引公布后进行整改,整改期自本指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2、近似于上市公司信披要求及惩戒,P2P平台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披事务,不得拖延披露,一旦违规将受处罚。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延迟披露。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披露专栏内容可供社会公众随时查阅。
  未按本指引要求开展信息披露的相关当事人,、第四十一条予以处罚。
  3、与备案指引“保持队形”,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身影再现。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公众披露的审核信息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贷机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网贷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资金运用流程等重点环节的审计结果;

3.互联网贷款机构去年发布的律师事务所合规审查报告。


p2p信息披露指引


  4、P2P平台需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征信报告的逾期情况、在别家平台借款情况及涉诉、处罚等影响还款的重大信息。
  理想情况下,这一规定或让一人多贷及多头借贷情况能得到有效遏制。不过现实是①网贷平台借款不良记录并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②征信报告需获得借款人授权③网贷行业尚未建立完善的借款人信息共享机制,该项规定落地难。
网上贷款信息中间人应当及时向贷款人披露:
  借款人基本信息,应当包含借款人主体性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截至借款前6个月内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
未到期项目的有关资料应当包括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变化、借款人逾期的情况、借款人的诉讼、借款人的行政处罚等可能影响借款人偿还的情况。
  5、关联融资被正名,解除了自融嫌疑。
,如果信内容充足,则允许关联方融资、关联方担保或与相关保险公司合作。
网上贷款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上月底向公众披露交易中介活动的信息,包括贷款余额和相关关系案件的数量。
相关关系贷款余额:指截至统计时间点,借款人通过平台通过平台完成的贷款总额。相关关系是指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系、企业与具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网络贷款信息中介机构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大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网络信息借贷中介机构、法人或其他组织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企业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股份或表决权。
  6、网贷暂行办法及《P2P信披指引》替代中国互金协会出台的“最严信披标准”成为P2P平台信披合规的依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信息披露行为,应当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本指引,。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依据本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对网络借贷行业的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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