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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 8家金融机构受罚

2021-05-21 07:20:25

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背景下,913日,包括8个案例,涉及1家银行和7家信托公司,部分机构被处以罚款,还有部分机构被暂停业务。

消息称,前期根据有关方面反映的线索,。,迅速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责令相关金融机构限期整改,对部分金融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和问责,并于近期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为了打击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遏制隐性债务增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从2017年开始,财政部联手省级政府、国家发改委、。尤其是在防风险、去杠杆的思路下,。


今年1月,原银监会发布了《2018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放大政府性债务”被列入治乱象的22条工作要点中。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债。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要求,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而这一次严厉处罚,显然是对上述内容的进一步落地。


具体来看,此次被处罚的八家公司分别为:交通银行池州分行、国通信托、光大信托、国民信托、陆家嘴信托、万向信托、中江信托、中泰信托;违规原因主要包括接受地方政府承诺函,违规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等行为。


其中,2016年7月,池州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22条道路运营服务项目所对应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的收益权作质押,与交通银行池州分行签订金额5亿元、11年期的贷款合同。相关金融机构存在违规要求地方政府所属部门提供担保等行为。


早在今年3月,财政部网站就曾发布《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金融机构“除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外,不得直接或通过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间接渠道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


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财政部部长刘昆近期也透露,将从五方面强化,

一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督促整改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


二是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政府各负其责,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化解力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约束,有效抑制地方不具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


,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肃问责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五是研究出台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办法,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除此之外,前述财政部消息称,下一步,对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其他地区和金融机构,,财政部将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风险交叉传染问题,依法依规问责相关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对遏制违法违规举债、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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